南海艺术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海艺术中心及周边片区既有高压线迁改工程(西段)二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1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景大道南侧的规划滨江路段与穗盐路附近,西起于220kV丹桂站,向东依次下穿三茂铁路、文华北路和桂和路后,分别东止于穗盐路南海中轴线附近、向南下穿佛山水道后止于现状叠北户外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电力隧道4.53km、利用一期已建电缆沟敷设电缆路径长0.682km。电缆隧道最大外尺寸3.4m×4.5m,最多可容纳11回220kV和110kV线路。本期迁改220kV线路4回,分别为罗雷甲乙线、丹雷甲乙线(已退运),现状110kV线路6回,分别为110kV丹水甲乙线、丹雷联甲乙线、丹岐线、丹盐线。新建220线路折合单回路约10.8km,新建110线路折合单回路约29k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5216.59万元,项目估算建安费约 79878.81万元(含涉铁部分建安工程费估算价2518.02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全部结束时止。
2.4 本项目工作内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各专业条款部分。
2.5招标控制价为:¥24,266,340.13元,投标费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规定。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避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2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类别分别为:“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监理单位须持有“工程监理企业”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档案,招标代理单位需持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档案。
4.4.2承担监理工作单位须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登记。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6.2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6.4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监理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④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的交易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怡翠尊堤尚园22层
邮 编:528000
联系人:谭伟明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邮编:528200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0757-86790382
电子邮件: fshyzb@163.com
项目概况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维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400
项目名称: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维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服务,服务期为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2)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维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群建设及维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4会议室(投标人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联系方式:0757-2283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一路2号二楼
联系方式:13266378212、1892772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润婷、高洪骏
电 话:13266378212、18927721196
1.招标条件
南海产业园外观提标改造工程(Ⅰ标段)已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40605-04-01-43557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外观提标改造工程
2.3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月/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 预处理车间和连廊、沼气发电间、污泥厂等区域的外观提标改造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以及相应配套全部工作。
2.4.2本项目施工范围:预处理车间和连廊、沼气发电间等区域的工程施工以及相应配套全部工作。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餐厨预处理车间、火炬及沼气发电间建、构筑物部分墙体新增外包结构所需的后置件、墙架、围护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石材、玻璃等材质的围护);部分墙体拆除原面层,铺贴墙面砖、喷涂外墙漆等。
2) 新增污泥处理厂房至餐厨预处理车间的连廊;
3) 负责深化幕墙图纸,并提供正式版深化图,经招标人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4) 其他图纸中所需施工的内容,其中绿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2198170.84元。
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无等级安全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广东省及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3)项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钢结构工程的一方为牵头人,与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提供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为准;具备多个资质的非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以其在投标项目中使用的资质分别对应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中较低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为准。
注: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提供)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开标近期时间即可)。”(如与投标人提供的打印件不一致,具体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壹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或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发包证明等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格式自拟,需工程业绩的业主方盖章,否则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企业交易员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员信息录入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审核,各投标人应随时交易员审核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邮 编:528225
联 系 人:许静莹
电 话:0757—668535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秦工、张工
电 话:020-66341792、020-61857692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xujingying@grandblue.cn
电子邮件: pdf6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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