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
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3月27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邱亿通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市管一级调研员、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副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参加(列席)会议。
与会同志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局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发言,大家畅谈了学习感悟、分享了学习收获、明确了今后的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也为全局今年工作实现“开门红”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全局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促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锻炼、增长工作才干、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贯彻下去。二是扎实推进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赋能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局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扛起推进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大力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重大关键项目、重点产业链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集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不断加强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工作,深化自贸区跨境金融创新,持续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落实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统筹督促,坚持围绕重点工作抓落实,聚焦重点部署、重要项目深谋实干出成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高标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坚持以良好作风抓落实,深入开展“竞标争先”和亮诺亮绩亮牌行动,扑下身子多到基层调查研究,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谋发展、抓落实上,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推进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
3月24日下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华权,局机关党委委员甘国庆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俞薇同志汇报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支部2022年工作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支部党员逐一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和剖析,相互之间坦诚开展批评,并进行党员民主测评。局机关党委委员甘国庆同志围绕监管一处党支部建设要在思考监管架构设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指导发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华权同志对会议进行点评,指出监管一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准备、严肃开展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希望监管一处支部党员的政治意识、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强化,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一是要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信仰、坚守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业务提质增效。监管一处要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知识产权交易场监管等各项业务“强化监管意识,走好第一方阵”。三是要强化整改落实,建设坚强战斗堡垒。对本次会议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切实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整改,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广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广州市2022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218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查,111家参加2022年度核查的企业符合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43家企业因连续12个月无组织拍卖活动或未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列入限期整改企业,1家企业在年度核查期间申请注销。
其余63家企业中,有57家企业逾期未参加2022年度核查,列入不合格企业,6家企业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列入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
公示期从2023年3月27日-4月3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广州市商务局特种商业处
电 话:81305301
传 真:81070579
附件:
1:2022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11家).xlsx.xlsx
2:2022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43家)(3).xlsx.xlsx
3:2022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不合格企业名单(57家).xlsx.xlsx
4:2023年已注销企业名单(1家)及2022年度建议注销名单(6家).xlsx.xlsx
广东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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