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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25     人气:114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1.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2〕17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 A、B、C、D、E 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 A、匝道 C、匝道 E 设计速度为 30km/h,匝道 B、匝道 D 设计速度 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 A 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 B 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 C 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 匝道 D 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 E 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建设内容包括基坑工程、隧道结构工程(含隧道总体)、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130369.82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约107487.35 万元。


2.3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周期:


1、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周期:90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物探成果文件;


(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勘、详勘成果文件;


(3)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文件初稿;


(4)方案深化设计初稿审查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文件最终稿;


(5)方案深化设计确定后45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6)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修编。


注:勘察、设计按实际情况分阶段执行,进度如受现场征拆等非承包人原因的影响导致延期,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周期要求:


施工图设计成果及工程预算审核通过合格后2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最终稿。


注:施工图设计咨询按实际情况分阶段执行,进度如受现场征拆等非承包人原因的影响导致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126,534.34元,其中勘察招标控制价为:3,677,904.62元,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597,885.07元,施工图设计咨询费招标控制价850,744.65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任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包括①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测量、物探、规划测量)(中标人必须按勘察规范进行布点);②初步设计(含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方案设计、效果图等)、主要设备材料表、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设计(含专家评审)等相关的设计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消防等部门报审、报建工作,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与南海艺术中心及地下环路周边建设项目设计配合服务等,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按合同要求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③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施工图设计单位服务工作,对施工图设计相关文件提出合理性意见及建议,使项目设计先进、系统完整、技术合理,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需由牵头单位负责。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6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勘察费固定单价包干,初步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施工图设计咨询费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编制的概算文件须满足下一阶段预算文件编制的需要及相关财政部门审批的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财政部门审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及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及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 及 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4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建安费在8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初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3月 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月14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准)


7.3.1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江公路北段制版中心办公楼206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翁生、谭生


联系电话:0757- 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A3街区西约段4号楼二楼202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工、林工


电话:0757-83138566


电子邮件:gddj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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