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及重新询比的声明
我单位组织的“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两个项目已于2023年3月1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开询比公告,经评审推荐“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的中选人,“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为“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的中选人。两个项目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了中选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于2023年3月16日向两家单位发放了成交通知书。
在合同签订阶段,我单位发现“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由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100%持股,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因此该两个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询比。
特此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1日

1、环翠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东漖大桥桥底辅路改造工程路基路面质量鉴定评估询比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确定广东惠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为本次询比中选单位。
2、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询比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报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需合法合理,否则询比人可以拒收。
5、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询比人):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1706408
询比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日期:2023年3月23日
雷切尔·卡森说:“知识的重要性远不及感受一半。如果信息是种子,日后可以成为知识与智慧,而感受就是沃土,种子必须在其中发芽生长。童年就是准备土壤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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