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SD22FG2027
项目名称: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1,12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调试、上线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顺德区糖尿病医防协同联盟管理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妇幼健康e宝典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顺德区糖尿病医防协同联盟管理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4。
6.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大楼10楼
联系方式:0757-22833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
联系方式:0757-22214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何先生
电 话:0757-22214747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生儿转运呼吸机及配套等设备一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9日 14时4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618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生儿转运呼吸机及配套等设备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车载呼吸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或任1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 提供 2020 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载呼吸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呼吸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胃镜+肠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4(新生儿转运呼吸机及配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载呼吸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2(呼吸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3(胃镜+肠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4(新生儿转运呼吸机及配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9日 14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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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82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1.招标条件
乐华总部北侧、东侧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以 佛自然资顺(乐)预审字[2022]9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
2.2 项目建设规模:乐从镇乐华总部北侧、东侧市政道路工程拟选址于乐从镇北围片区,用地面积0.5796公顷。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121038.87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乐华总部北侧、东侧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121038.87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人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6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收取后不予退回;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57-2833171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 话:0757-22332900
传 真:0757-22332901
电子邮件:gdhlsd@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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