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6月28日开始填报志愿!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志愿填报安排来啦
一、填报方式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01、填报网址
https://pg.eeagd.edu.cn/ks
02、志愿确认
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01、第一时段:6月28日10:00—6月29日16:00
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需在第二时段填报。
02、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
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01、了解招生录取政策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2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特别是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02、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志愿填报期间,务必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eea.gd.gov.cn)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上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的信息。
03、对照招生体检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填报。对于规定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不应填报,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由考生自负。
04、拟定志愿表草稿表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
05、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会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报名时绑定的手机)进行志愿确认。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需重新获取验证码。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10: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01、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
2022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要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02、查询高校招生章程
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填报时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03、高校招生录取顺序
除专科提前批次、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中反映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0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05、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
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06、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
1.符合我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07、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和艺术校考类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和“校际联考”。填报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际联考”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
2.我省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按“文化课成绩×60%+校际联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艺术类校考是指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类术科省统考和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未涵盖的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含不采用我省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成绩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4.音乐类和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术科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在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08、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09、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10、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11、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12、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13、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14、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请考生注意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
15、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16、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组织管理
01、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的困难,特别是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02、加强填报指导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要做好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自己的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各地、各中学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0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积极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
(一)本科各科类
普通类(历史):总分437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4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9分,体育术科20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8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8分,音乐术科19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313分,舞蹈术科18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6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5分。
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28分,书法术科212分。
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28分,播音与主持(校际联考)术科22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313分,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科总分328分。
(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
普通类(历史):总分532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538分。
(三)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502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508分。
(四)高水平运动队
普通类(历史):总分479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80分。
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普通类(历史):总分180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18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0分,体育术科19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6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10分,舞蹈术科16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11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0分。
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书法术科180分。
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文化科总分310分,播音与主持(校际联考)术科21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10分,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科总分310分。
三、军队本科院校
(一)军队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含空军、海军招飞、武警工程学院、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
普通类(历史):总分532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538分。
(二)军队本科批次院校
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
普通类(物理):总分480分。
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普通类(历史):总分532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538分。
五、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459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60分。
其中,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普通类(历史)总分512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18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9分,体育术科203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8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类(音乐学):文化科总分328分,音乐术科190分。
六、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
(一)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512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60分。
其中,汕头大学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普通类(物理)总分518分。
(二)专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
普通类(历史):总分417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25分。
七、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班)
普通类(历史):总分397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405分。
八、预科班
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普通类(历史):总分377分。
普通类(物理):总分385分。
其中,湖南大学:普通类(历史)总分532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8分。
项目概况
凤城实验学校音乐楼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6746
项目名称:凤城实验学校音乐楼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9,635.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城实验学校音乐楼加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9,635.5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 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需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至磋商之日开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 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城实验学校音乐楼加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城实验学校音乐楼加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其他:①供应商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限结构补强)承包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 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诚信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需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扣除发布釆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注:①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供应商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至 2022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凤城实验学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联系方式:0757-22618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0757-28090670/2809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8090670/2809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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