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购房消费券能抵消房款吗?如何领怎么用?
6月21日,佛山市三水区启动购房促消费活动,面向在6月21日-30日购买三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视乎不同的购房面积分三级发放价值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消费券。本次活动计划发放总价值1000万元消费券,按购房者申领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消费券是否能用于购房抵消使用?哪些商家可使用消费券?消费券可以重叠使用吗?……针对公众关注的三水购房消费券热点问题,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三部门联合作出权威解答。
Q:消费券在哪个平台申领?怎么申领?
A:领取消费券资格以网签合同和缴纳契税并上传相关资料为准。申领步骤按照《通知》内容,在活动时间内网签合同→缴纳契税→云闪付APP上传资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消费券。目前由于云闪付APP申领消费券模块正在开发中,预计7月1日上线。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的购房网签时限为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30日。
2.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应契税缴纳。
3.消费券申领时间自活动上线之日起,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在1000万元消费券总额内,按购房者申领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Q:三水全区都可以参加这个活动吗?购买商业性质的公寓、二手房能领取消费券吗?
A:活动针对三水区新建商品住房(即一手房),公寓、商业、车位等不包括。
Q: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两套住房,完成网签并缴交契税,消费券只能领取一次吗?
A:购房领取消费券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并完成相应手续,申领机会多买多得。
Q:此次派发的消费券是用于购房本身,还是用于其他消费?
A:本次派发的消费券不能抵消当次房款,只适用公布范围内的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商家范围按照具体公布为准。
Q:消费券可以重叠使用吗?
A:同面值的可以重叠使用。
1.招标条件
三圣河(良平路至佛山一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3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圣河两侧环境进行整治和景观改造提升,包括园建、绿化、水电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779,094.9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园建、绿化、水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779,094.94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 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6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提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接收点(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7月12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7月12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邮 编:5282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7-812866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F栋806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林工、张工、黄工
电 话:0757-86329293、13302858732
电子邮件:gdyc_2021@163.com
农贸市场“精准溯源”
食品安全“一扫便知”
佛山市探索食品全链条溯源新路径
农贸市场是最具烟火气的民生场所,也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在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一批“智慧市场”“放心市场”焕然一新,让市民把新鲜、满意和幸福感一道装进了“菜篮子”。走进伦教市场和新丰市场,场内的重点品类摊档均挂上了溯源二维码,只需手机扫码,售卖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农残检验等情况便跃然“掌”上,食品安全“一扫便知”。
今年以来,根据市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现重要农产品全过程溯源”“开展重要农产品溯源管理试点”工作部署,佛山市以顺德区为试点地区,启动重要农产品、食品溯源管理试点工作,通过成立专班、调研走访、搭建平台、全面推广,溯源管理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溯源链条不断向前端和末端延伸,逐步探索全链条溯源管理新路径,助力佛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01、智慧监管,聚焦重点农产品和高风险食品追踪管理
伦教辖区有2个已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即伦教市场和新丰市场。经过全面的升级改造,两个市场从传统印象的“脏乱差”转变到干净卫生、智慧管理的“新面貌”,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提升。扮靓了“面子”,也要做实“里子”。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和服务品质双提升,当地监管部门以改造“小切口”撬动民生“大改善”,以两个农贸市场销售的重点农产品和高风险食品为试点品种,涵盖猪肉、水产品、蔬菜、湿米粉、烧卤熟食、豆制品等六大类重点品种,利用溯源平台录入场内经营者主体信息,完成商户管理、档口管理等建档工作,场内销售者均实现“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生成溯源数据约5000条。监管部门通过溯源平台发现了索证索票不齐全、未按要求建立购销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或供货单位经营资质过期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起,查处食品经营单位2家,通过智慧监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率和违法行为处置率。
02、精准溯源,构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全链条溯源体系
伦教街道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一批上游企业溯源节点打通,构建全链条、全过程、全闭环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批市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和农贸市场三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通过农批市场进销货记录、加工中心购进原料信息录入、生产加工赋码出场、市场准入一键收货,实现“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追溯”,使每个环节“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对食品安全事故、问题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等均能及时、有效处置,实现政府智慧监管、市场高效管理、群众买菜放心。目前,顺德区伦教街道3家农贸市场、4家上游供货企业(含2家屠宰企业、2家农批市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22家熟食小作坊基本实现食品全链条溯源。
作为伦教金牌美食的“羊额烧鹅”,其食品安全颇为人关注。如今,伦教市场销售的每一批烧鹅都拥有自己的“身份二维码”,群众扫码便可查阅这只烧鹅从农批市场进货—加工中心加工—农贸市场销售的“前世今生”,该熟食安全追溯模式通过全链条质量管控,切实降低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水产品是市民普遍喜欢的食材。三洲农产品批发市场每日把进场销售的水产品来源信息录入溯源平台,经营者销售时同步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下游零售市场采购商,采购商接收相关信息,并通过档口主体码向社会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放心购买食材。
03、加快推进,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水平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动员会、媒体宣传、现场检查宣贯等多种形式推广应用溯源平台。监管人员督促市场管理方认真完成建档,及时更新场内销售者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实施动态管理。联合市场管理方督促销售者利用平台完成进销货管理,积极上报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对既不应用信息化手段又未能规范落实建档、进货查验等义务的经营者,依法从严处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农贸市场销售监管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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