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发放1000万元购房消费券
90平方米以下发放1万元,144平方米以上发放2万元
昨日,《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购房促消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根据《方案》,本次高明共发放消费券合计1000万元,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领取消费券20000元,购买新建产权车位最高可领消费券3000元。
《方案》提出,2022年6月21日~6月30日,购买高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产权车位的购房者(以活动时间内正式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为准,仅针对自然人购房者,法人等购买商品住宅及产权车位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是本次消费券的发放对象。
本次活动共发放消费券合计1000万元。发放消费券金额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以下的,发放价值10000元消费券(含“满100减50元券”30张、“满500减250元券”20张、“满1000减500元券”7张)。
二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的,发放价值15000元消费券(含“满100减50元券”30张、“满500减250元券”20张、“满1000减500元券”17张)。
三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发放价值20000元消费券(含“满100减50元券”30张、“满500减250元券”30张、“满1000减500元券”22张)。
四是购买新建产权车位的,发放价值3000元消费券(含“满100减50元券”20张、“满500减250元券”4张、“满1000减500元券”2张)。上述建筑面积均以网签面积为准。
消费券申领时间自活动上线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结束,消费券按购房者申领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在消费券申领流程方面,2022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正式签订网签合同的购房者(以“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上所载办结时间为准)视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应契税缴纳后可申领消费券。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需下载云闪付APP,在实名认证后进入“高明购房消费券”云闪付小程序。消费券实行线上申领,购房者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拍照上传网签合同、身份证件、银行卡POS交易小票、契税完税证明。完成资料上传(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后,购房者可随时登录云闪付平台查看审核进展情况。
审核部门将在购房者提交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述证件、票据等资料的受理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允许购房者在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消费券发放至购房者的云闪付APP卡包。
《方案》规定,消费券将直接发放至相关购房者,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查券,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扫一扫”功能到高明区相应活动商户进行消费,即可享受对应优惠。具体使用细则以后续公布为准。
消费券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晚上11时59分,逾期失效,不予退还。申领消费券时间最迟持续至2022年8月31日下午5时30分。
消费券原则上需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同一面额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交易,则视同消费券已使用,不予退还;使用消费券可同时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相关详情请电话咨询:88886779(黄生)。
广佛候鸟通勤更方便!
广佛商贸城至滘口客运站专线正式开通
中间只停一个站
即日起运行↓↓
6月21日,广佛商贸城至滘口客运站专线开通仪式在南海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线路开通后,市民往返广佛商贸城与广州滘口地铁站花费时间将得到较大压缩,极大方便上下班通勤市民的出行。
只经停嘉洲广场
实现高效通勤
该线路的开通,是大沥镇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暖春行动”的又一便民、惠企的体现。同时,将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的进展,为大沥与广州的互联互通,以及大沥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该公交专线的开通,是在‘稳经济、稳大盘’的背景下,在原有的已覆盖广佛商贸城到滘口地铁站片区的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大沥镇根据企业职工的需求定制的。”大沥镇委委员吴永新表示,该专线公交经停的站点只有一个,即大沥嘉洲广场站,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广佛商贸城片区的员工可方便快速在滘口客运站和广佛商贸城间实现高效通勤。
每日四班车,即日起运行
服务上下班高峰时段
佛广集团里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线的公交实施“大站快车”的模式,上午班车由滘口客运站开往广佛商贸城,发班时间为7时、7时30分;下午班车由广佛商贸城开往滘口客运站,发班时间为18时、18时30分,6月22日正式开始运行。
近年来,大沥正全力推动
广佛全域同城化
打响了交通大会战
不少交通项目都取得良好进展
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
主线通车
广佛新干线快速化改造拉开序幕
3月22日,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主线建成通车,有效分离广佛新干线直行交通与广佛江珠高速(原佛山一环)出入交通,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和效率,助力实现广佛同城快速通达。
此外,广佛新干线快速化改造正式拉开序幕。广佛新干线快速路起于南海区大沥镇西围村(广州环城高速黄岐互通西侧),终于丹横路与金石大道交叉处,其中,狮山博爱路段为新建段。项目全长约29km,途经南海区大沥镇、狮山镇、丹灶镇。
该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6-8车道;辅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的推进,将完善广佛新干线现状的交通瓶颈,并使其从大沥镇途经狮山镇,一路延伸至丹灶镇,成为一条与桂丹路-海八路平行的广佛交通新通道。
广佛大桥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位于广佛交界、广佛同城化的中心规划地区,东起大坦沙岛,跨珠江水道,西接大沥建设大道,连接金沙洲、大坦沙岛和罗冲围,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
工程将划分为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工程为连接佛山南海和大坦沙岛的白沙河大桥,第二阶段工程为连接大坦沙岛和增槎路立交部分。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12月25日动工。
一期工程建成后,佛山及广州金沙洲地区可快捷到达广州大坦沙岛,经珠江东桥快速到达广州市中心,二期建成后可连接广州内环路,缓解金沙洲地区出行难问题,加强佛山南海区和广州市区联系,完善区域路网。
广佛同心桥
广佛同心桥位于佛山南海大沥镇海北片区与广州荔湾五眼桥片区的交界处,同心桥路线总长约1225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主路双向6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广佛放射线二期(南海段)
广佛出口放射线连接佛山一环与广州内、外环,是连接广州与佛山两市重要的交通走廊,实现广州和佛山两地的核心城区无缝对接。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南海段)工程为全互通立交工程,位于南海区大沥镇,主线全长约1.7 Km,终点处设置黄岐互通立交。
工程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约1.7公里,单向3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时。项目工程总投资约9.6亿元,于2019年10月开工。
一、国企采购进场交易办事流程图:
二、办事步骤及事项:
办事依据:《采购类社会中介代理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3.平台使用凡进入我中心进场交易的项目,都必须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以下简称“交易综合平台”)。
平台入口:http://ggzy.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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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采购计划录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填写采购计划并按要求提交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
(2)立项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
(3)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无需提供);
(4)其他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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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分包设置与组建项目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已选取的采购计划设置一个或多个分包。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已设置的分包组建为一个采购项目,并按系统要求提交。
3.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组建后,交易中心将项目分配至具体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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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编制采购文件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编制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内容均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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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采购文件论证(如有)
1.根据国家、省及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大额采购标准由企业根据行业经营特点确定)执行论证程序。
2.论证会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进行发布。
3.论证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论证会过程文件扫描上传至交易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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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场地预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均须通过交易综合平台提出场地预约申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后,在发布正式采购公告之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场地预约。
3.场地预约申请提交后,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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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发布采购公告
1.进场交易项目应统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交易信息。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并上传已完成的采购文件。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公告内容及公告附件的发布应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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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发布变更/更正公告(如有)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修改需要发布变更/更正公告的,应通过交易综合平台按要求填写变更/更正公告内容,并同时上传公告相关附件。
2.变更/更正公告提交后,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确认,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综合平台发布变更/更正公告。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公告内容及公告附件的发布应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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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获取采购文件
已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入库的企业,应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交易综合平台进行登记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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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交纳保证金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根据进场系统中选择的保证金交纳方式与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2.保证金应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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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步:组建评审委员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评审之前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起专家抽取申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必须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专家库中抽取。法规未有规定的其他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省专家库中抽取,也可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其评标专家的选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书面授权一名授权代表,在指定的场地内跟进专家的抽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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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步:开标/评标
1.开标、评标在交易中心场地内进行。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组织主持开标、评标会,交易中心见证开标、评标全过程。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进场交易管理制度,遵守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纪律,服从现场安排,确保交易流程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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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在没有收到任何有效质疑投诉的前提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自评审结果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公告内容及公告附件的发布应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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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步:退还保证金(如有)
在没有收到任何有效质疑投诉的前提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当日,发起保证金退付流程,通过交易综合平台上传《进场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单》,由交易中心向银行发起保证金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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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步:发布废标(项目终止)公告(如有)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项目终止)公告及相关说明一并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布。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公告内容及公告附件的发布应符合法定要求。
3.属于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起终止项目,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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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步:获取进场交易见证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结果公告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后,可通过交易综合平台查看与下载交易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见证书》。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咨询电话:0757-82368703(业务咨询),4009980000(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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