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高明开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野泳垂钓首张罚单
详细内容

高明开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野泳垂钓首张罚单

时间:2022-06-21     人气:87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游泳、垂钓等行为。6月17日下午,高明首次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开具罚单......

  完成生态联勤警务站实体化运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游泳、垂钓等行为。6月17日下午,高明首次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开具罚单。

  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市民垂钓、游泳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17日当天,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联合高明公安分局高明区住建水利局荷城街道等有关部门来到保护区内,对游泳、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联勤警务行动。

  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即劝阻,并依法对违法野泳和垂钓的市民进行罚款处罚。这也是高明首次因违规野泳和垂钓开具罚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梁家奇表示,本次执法行动标志着高明区首创完成生态联勤警务站实体化运作,也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实现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此前,高明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在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针对野泳、垂钓等行为进行宣传劝导。

  近期,西江高明段因汛期来临水位高涨,水流湍急,市民野泳、垂钓时极易遭遇意外事故。接下来,高明还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执法,重点整治违法野泳、垂钓等行为。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应当自觉抵制和劝导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违法活动,以保护自身和饮用水的安全。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