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冷库建设项目(设备保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冷库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2108-440607-04-01-999101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冷库建设项目(设备保温项目)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白沙煤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
1、本项目为新建多功能综合冷链物流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7277.4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多层冷库,建筑面积约32169.44平方米,建筑高度约40.85米,地上5层;以及建设有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527.7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3.2米,地上3层;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3293.28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6.2米,地上2层;附属用房、门卫等建筑物。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共约37471.34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海绵城市、园建绿化、暖通、供电、保温材料及保温施工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配套设施(包括制冷设备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空调设备安装、样品封存送检等)。
2、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栋多层冷库设备安装与保温工程,冷库建筑面积约32169.44平方米,建筑高度约40.85米,地上5层。冷藏间库分为冻结物冷藏间-20℃、可变温冷藏间(低温时-20℃、高温时-1℃)两种温区。喷涂自熄型硬质聚氨酯作为内保温,聚氨酯现场喷涂保温层主要位于冷库顶棚和四周墙体、柱子,主要厚度有:顶层顶棚保温厚度200mm、变温库顶棚保温厚度100mm,内墙保温厚度200mm。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具备冷库降温拉冷、调试条件;其中在40日历天内完成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工期从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184760.71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98524.7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栋多层冷库设备安装与保温工程,范围包括:(1)完成设计图纸制冷专业系统工程中全部内容:含机房内制冷设备机组安装及调试、蒸发式冷凝器安装及调试、冻结物储藏间内冷风机安装及调试、调节站间阀组安装及调试、织物风道系统安装及调试、制冷管道与阀门安装及压力试验、设备配电系统安装调试、设备控制系统安装及调试、制冷剂充注、制冷系统整体调试及试运行等;(2)完成制冷自控系统所有内容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含工控机及系统监控软件、传感器、网络软件、PLC控制器、布管布线等;(3)完成设计图纸保温专业工程中冷库保温工程内容:冷库含聚氨酯、隔汽膜喷涂,聚氨酯板、挤塑板、PE膜施工安装等保温系统工程全部内容。含冷库门工程等;(4)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制冷系统、自控系统、保温系统等全部承包工程内容的深化设计工作;完成各专业工程的协调配合、现场管理、各类检测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整体运行调试和竣工资料等工作。确保项目最终竣工验收移交的建设成果满足本项目设计和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9184760.71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98524.75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包括:设备材料费(含施工耗材、零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相关安装指导、调试费、验收费(含设备出厂验收)、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质量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费用、各专业施工配合费、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所有不可预见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服务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和(3)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或以上,以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4.7.1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白沙煤场广海大道与三水二桥底交界处自编之一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77337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3号楼304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57-87761288
电子邮件:gdjiexin2019@163.com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6月至2022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一期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4]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 ,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一期项目电力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4]7号文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五星村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粮油储备库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总用地面积约154467.53㎡,建筑面积约为81106.75㎡,总投资约62977.83万元。本项目由浅圆仓、低温平房仓、工作塔、汽车接收发放站、机修器材库、油罐及油罐罩棚、油泵房及发油台、一站式生产用房、大门门卫、配套管理用房、候工楼组成,建筑层数为最高为11层,建筑高度为4.2米-67.05米。其中配套管理用房有1层地下室。本电力工程包括变配电房高低压柜及配套的高低压线路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3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必须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所有安装、调试、送电工作须在项目联合验收之日前完成并满足总承包单位设备调试的时间要求。工期经发包人确定后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10301519.60 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室外10kV高压线路,高低压配电房中的变配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房低压柜至一级配电总箱的低压线路及配电总箱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条件:
①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2020年度佛山供电局A类生产项目承包商施工类别(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21】2号文为准),且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1】15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 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2 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万元或以上的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如有),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6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2.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 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6)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7-86257292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慧贤
电话:0757-87739975
电子邮件:2956121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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