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05-440607-04-01-832326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佛山市西南水都饮料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三政数核[2022]7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园B区106-13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约8.9亩,拟建设一座为14层的公租房,建筑面积约17544.27平方米,共约302户,建设高度约49.7米,标准层层高约3.2米,部分装配式设计且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20%。配有卫生服务站、综合服务大厅、市政配套等。本项目估算建安工程费约8620万元,估算勘察设计费约3205082.65元。
2.2.1招标范围:包括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及物探、地质勘察(包括钻孔、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钻孔波速测试/单孔法、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申报(并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建筑工程专项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等】、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 勘察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招标人、建设单位发出实施通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及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2)方案报建通过审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建设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7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1)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后支付至暂定勘察费合同价的30%。
b)提交的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合格的文件且办理完勘察费结算手续后按程序支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90%。
c)工程的基础施工完工后按程序结清勘察费。
d)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勘察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
(2)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合同价的30%;
b)中标人提交全部图纸并完成施工图审查,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后按程序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按设计费结算价结清余下款项;
d)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
注:联合体中标人可自行选择联合体任意一方作为收款及开票单位。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招标人、建设单位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建设单位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不能因此主张招标人、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类企业”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具有“勘察类企业”诚信登记)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 2021 年12月至 2022 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不参与开标会的,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邮编:528100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57-87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
邮编:5281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57-87778366
电子邮件:fsrenxin163@163.com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祖庙街道村居环卫绿化一体化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祖庙街道村居环卫绿化一体化项目
二、采购品目名称: C99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朝安北路23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2063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019488
为支持龙江镇家具行业发展,国际“龙”家具展览会和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组委会经与参展商、家具企业等充分沟通,结合业界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将第42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和第32届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的举办时间调整为2022年7月24日至27日为期4天。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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