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场经营管理分公司西安市场店档资产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无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场经营管理分公司西安市场店档资产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7日
二、更正内容:
1、原公告“店档”更改为“摊位”;
2、报名时间由原“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5日”更改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
3、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场经营管理分公司2022年下半年圩期摊位资产公开招租文件”作为附件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原公告附件“2022下半年高明区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场店档公开招租文件”作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场经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西安市场
联系方式:0757-8886248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纵五辅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剩余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总长17.064km,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德水道至龙洲路道路工程,全长5.597km;标段二为佛山市顺德区南水至西华道路工程,全长5.597km;标段三为佛山市顺德区扶安河至南国路道路工程,全5.870km。三个标段的主线均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辅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项目主要对辅道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部重新设计。
本项目工作内容如下:
(1)新建标志牌、标线。
(2)新建示警桩、里程碑、百米桩、界碑。
(3)新建路侧波形钢护栏。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实际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标志牌、标线,新建示警桩、里程碑、百米桩、界碑,新建路侧波形钢护栏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901,23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没有受到处于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7投标人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6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9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9 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6.3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下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18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阳工
电 话: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28300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7-22917298
传 真:/
电子邮件:841269721@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5991
项目名称: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环镇路口
联系方式:0757-2383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 0757-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757-28090670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