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异地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在广东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需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成功进行协议授权(“广东住房公积金→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的纸质资料,管理中心即可获取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使用信息。
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办理手续请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法规政策”→“贷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查阅。及 →“办事指南”→“手续须知”→“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阅。
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窗口办理为准。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致电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0757-12345),谢谢!
关于公交线路恢复停靠中海金沙里等站点的通告
根据2022年5月25日南海区发布的关于解除管控区域管理的通告,自2022年5月25日12时起,沥18线等公交线路恢复停靠中海金沙里等站点,详情请见附表:
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公共交通运营将根据疫情分级分类进行动态调整,敬请留意站台现场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16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2(GM)WZ0005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纺织业、服装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校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5日 至 2022年06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须委派代表于2022年6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截止前到本中心提交校服样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百乐街13号
联系方式:0757-8828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佩琪
电 话:0757-886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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