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解除管控区域管理的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管控区域管理的通告
(第16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研判,自5月25日12时起解除相关管控区域管理,现通告如下:
解除南海区大沥镇、里水镇区域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
解除后,佛山市辖区内无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各经营单位按要求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查行程卡、扫场所码、限流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减少聚集性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住建部网站截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