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云秀筷子街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云秀筷子街电力迁改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西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云秀筷子街电力迁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建筑工程:新建一座两层配电房,建筑面积约91平方米,现浇框架结构,打松木桩,砌筑电缆沟,外墙贴砖,地面刷地板漆等;(2)安装工程:对人民一路、人民二路及中山西路段,进行电力迁改,对原有电缆进行拆除,破除路面,新铺设低压电缆线路,新建架空线等,设置电缆分支箱、低压环网箱、低压配电柜等;(3)市政工程:埋设电缆排管、土方开挖,路面修复,浇捣混凝土工作井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453796.3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453796.31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74755.73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发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1月至2022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 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1月至2022年4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1200万元或以上的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9.4本项目的须纳入国家电网系统作统一管理,资产须移交给供电部门,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佛山市供电局质量验收要求及资产移交管理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0757-87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关小姐
电 话: 0757-87763788
电子邮件: gdzhijiags@163.com
1.招标条件
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一期支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一期支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复函(顺发改资(龙江)〔2022〕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一期支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一期支路提升改造,规划A道路工程范围内路线长293.966m,宽15m,路线线位为东西走向;道路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机动车道采用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20km/h,路面结构为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5cm厚沥青混凝土;规划B道路工程范围内路线长560.933m,宽20m,路线线位为东西走向,道路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20km/h,路面结构为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5cm厚沥青混凝土;规划C道路工程范围内路线长248.899m,宽20m,路线线位为东西走向,道路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机动车道采用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20km/h,路面结构为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5cm厚沥青混凝土。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部分:旧路面病害处理、路面加铺、人行道更换面砖、新建生态树池等;照明部分:道路开挖回填、管道埋设、电缆敷设、路灯安装、配电箱安装、砌筑电缆井、接地极等;管线部分:砌筑电信井、道路开挖回填、管道埋设等;绿化部分:栽植乔木;排水部分:新建雨水管、污水管和检查井提升;交通部分:标线涂画等;其中照明部分户外照明配电箱、基础及配电箱接地包含在主路工程内(不在支路工程考虑),本工程范围只考虑接电由主路配电箱引至支路路灯部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807677.1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2388813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1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五路以东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修改,开标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5-27 09:30:00,更正为:2022-05-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05-27 09:30:00,更正为:2022-05-31 09:30:00。
原文 |
现修改为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其他的第二点: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对拟 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供应商(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 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 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 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 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 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商务部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技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施工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3、材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4、资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5、质检(量)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上述人员(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上述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的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施工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3、材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4、资料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5、质检(量)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等有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上述人员(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上述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的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价格扣除比例:3% 计算公式: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 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时,给予 3%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 价=核实价×(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 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 不重复价格扣除。 |
价格扣除比例:5% 计算公式: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 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时,给予 5%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 价=核实价×(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 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 不重复价格扣除。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旧工商所)
联系方式:0757-8883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禾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号之三楼
联系方式:0757-886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 话:0757-886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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