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位于顺德区乐从镇,项目占地面积约2.58公顷,主要在乐从镇现状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扩建规模为6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出水流量计井、贮泥池、加药间及出水仪表间等建构筑物。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8亿元,建安费约21961.36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3服务期限:
中标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的勘察设计周期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为准,若招标人要求对上述勘察设计周期进行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勘察阶段
①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30日历天内出具地形测量、管线物探成果文件。
②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勘察成果文件。
③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含修编)
①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成果(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概算编制)并提交至招标人处。
②专家评审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通过初步设计成果评审,且将最终成果提交至招标人处。
(3)施工图设计(含修编)
①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送审版)至招标人处。
②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将最终成果提交至招标人处。
(4)施工阶段
按要求配合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协助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按招标人要求派驻设计驻场代表;工程竣工后,在指定期限内配合完成竣工图审核。
如勘察设计周期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计划调整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07,524.49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详勘和补充勘察、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工作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完成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相关的各设计阶段勘察测量、设计任务以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包括各设计阶段地形测量、地质钻探(含初勘、详勘及补充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与优化、初步设计及评审修编(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相应拆迁总图和管线拆迁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送审、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服务以及按发包人要求配合提交各项报审资料,与施工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并根据发包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全部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核与优化建议、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供配电工程(含临电工程设计及高可靠性供电(双回路供电)系统的设计)、景观工程(含效果图)、道路工程、市政及配套工程、装饰装修、规范性排污口、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海绵城市、结构设计、基坑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人防工程、防雷工程、节能工程、征地拆迁红线图、综合管线迁改设计等。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按中标综合单价承包,工程设计部分按中标折率承包。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应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到美观、适用、安全、先进,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7.2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深度要求,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和招标人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中标人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
2.7.3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7.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2.7.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2.7.6中标人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当中标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招标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 半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往前推半年)投标人已获得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广东兴成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中标权后,不能再获得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广东兴成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的其他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中标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5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7-22320025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3A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邮 编:510095
联 系 人:邓小姐
电 话:0757-22917298
传 真:/
电子邮件:841269721@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购买辅助服务(2022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GA22ZB0304.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购买辅助服务(202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17,7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指挥中心购买辅助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017,7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指挥中心购买辅助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指挥中心购买辅助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方式:0757-833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二层A215
联系方式:0757-83218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平
电话:0757-83218430
项目概况
三水区(数字)档案馆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2FS00ZC36
项目名称:三水区(数字)档案馆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水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60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2(档案数字化处理成果质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档案数字化处理成果质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档案数字化处理成果质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开标”,参与本项目采购包1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样品通过快递邮寄至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02室会议室,黄小姐,0757-83205203-313)”,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fs0757@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22FS0036+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响应供应商应自行确保快递能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到达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各响应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易监管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档案馆(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区委党史研究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荷湖南路1号三水文化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0757-87777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02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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