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战练兵 服务基层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切实做好服务企业与服务基层工作,打造环保领域“办事不求人”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能力素质,政企同心、政企联动推动高质量发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构建“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2022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服务基层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积极响应,在局三级调研员赵智的带领下,主动与挂钩基层荷城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对接,调研基层实际情况,了解基层存在困难,协助基层解决重点问题。
4月8日,赵智带队到荷城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进行座谈调研并开展现场联合执法
开展现场联合执法
通过调研获悉,荷城街道监督管理所新入人员较多,普遍存在执法经验不足、能力欠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弱的问题。为协助基层解决相关问题,提升队伍现场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5月13日,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联合荷城街道监督管理所开展实战练兵现场执法培训工作。
培训选取荷城街道两家典型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实战教学,参加人员分为资料文件组、大气固废组、废水在线监测组三个小组,分别由市局执法骨干和基层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在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市局执法骨干根据执法规范指引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提醒,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分析问题抓住重点。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对问题进行汇总讨论,市局执法人员对基层提出的案件办理、法律标准适用、热点信访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执法骨干在现场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疑问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目标,需要一支高素质能打胜仗的环保铁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服务基层工作,以实战练兵,磨炼本领,不断提升基层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
杨和镇村土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塘侧返还地出租定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返还地,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村土村大塘侧。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该地属于耕地,只允许农业种植。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用设施,严禁开挖鱼塘等破坏耕作层行为,严禁种植桉树,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
交易底价(元/年) |
合同押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村土大塘侧返还地 |
约1亩 |
20年 |
2000 |
10000 |
10000 |
(五)租金收取方式:五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六)租金递增情况:每三年递增10%。
(七)其他要求:如果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则要终止合同,重新公开招标。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24600787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村土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5月18日下午,市环委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轨道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市环委办三级调研员赵智带队,对前期多次检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2标工程工地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前期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设置喷淋系统、出入车辆未冲洗、工地通道地面未洒水保湿、车辆行驶扬尘较大、较多裸土未进行防尘覆盖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已基本落实整改,但部分整改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包括洗车槽设置不科学、车辆冲洗设备和冲洗废水收集处理不规范、洒水车喷头存在故障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工地负责人对照上述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
赵智强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扬尘防治各项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清楚认识做好扬尘防治对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性,认真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做到扬尘治理六个100%。二是要注重工作细节。各项措施要抓实抓细,确保措施到位、有成效,真正解决问题。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扬尘防治工作制度化,注重相关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指定巡查监督员,切实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日常监管。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