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等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2018]1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等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沥镇海北片区原黄岐二中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6309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914.52平方米,具体内容包括教学楼等主体建筑、运动场、地下停车场、校园网、电教设备、监控及海绵城市设施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1600万元。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3,338,958.11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大沥镇伯奇学校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等装修项目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 开标二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如投标人需要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而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和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伯奇学校
地址:大沥镇海北片区原黄岐二中地块
邮 编: 528200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电话:0757--85918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梁卫华、陈志彬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传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配套公交枢纽站 立项审批前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 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禅政数监管〔2022〕25号 核准,招标人为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禅港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东侧、禅港路北侧(基地与南侧禅港路之间有河涌),项目拟建设1幢交通枢纽站(含东侧与市二医院眼科楼连接的连廊)、两座路桥(与南侧禅港路连接)、周边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7500.02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拟建计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7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地质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项目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项目节点工期:
①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地形图等项目相关测量工作)在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场地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送审图机构。
②超前钻(如需)应在施工图开展前同步完成。
③总平面及单体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审稿并送审,因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④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设评审稿并送审,因专家评审导致设计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⑤施工图设计,在初设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并送审,因施工图审查导致方案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
⑥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需在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017730.00 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38223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26355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配套公交枢纽站勘察设计。包括以下工作: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地形图等项目相关测量工作,如需超前钻应包含)、绿化迁移方案设计(如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勘察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初勘、定测、详勘、物探、地形图测量、超前钻(如有)等工作。
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中标方案深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管线综合、CPI编制和估算分析报告等)、绿化迁移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效果图编制(含BIM模型(如需))、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设计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基坑支护(如有)、地基处理、建筑(包含外立面深化设计)、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梯、消防、电气、智能化、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市政(含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桥梁、管道等市政接驳)、综合管网、园林景观、泛光照明、停车场交通系统(如有)、标识导视系统(如有)等。
2.6 承包方式: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5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参与交易活动疫情防控要求的提醒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开标、评标)的各有关交易主体(包括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9.4.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扫场所码,否则不予进场;
9.4.2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9.4.3行程卡显示有佛山市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9.4.4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投标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5各有关交易主体(包括投标人等)应时刻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信息,并以最新要求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轻工南五街六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57-822110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区工、钟工
电 话:0757-82629337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gddz36@126.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05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村镇产业发展规划系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所有“生产性服务业”更正为“现代服务业”;
2、第8页中关于成果交付要求内容的更正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陈村政和路1号陈村镇政府
联系方式:0757-2383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0757-28090670/0757-2809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刘工
电 话:0757-28090670/0757-28090671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