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最新受理范围公布!
“有事拨打110”
你知道哪些事属于
110报警服务平台的受理范围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有了明确要求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为三类:
1、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
3、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网站截图
附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
国办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区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以下简称110)建立非警务警情分流联动机制,在提升协同联动处置效率、缓解非警务警情占用警力资源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同时,实践中仍存在12345与110职责边界不清晰、联动机制不健全、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化支撑不到位等问题,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效率不高,非警务警情占用警力资源情况仍较为普遍。为推动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12345与110能力建设,以对接联动机制顺畅运行为目标,以分流联动事项高效办理为重点,以平台数据智能应用为支撑,加快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科技支撑、高效便捷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各地区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二、推动高效对接联动
(一)明确职责边界。
12345是地方人民政府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的便民热线平台,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非紧急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二)建立健全对接联动机制。
1. 建立健全转办机制。各地区12345或者110通过电话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以一键转接方式及时转交对方受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者职责交叉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方式了解具体诉求后,由12345与110协商确定受理平台,对协商后仍无法确定的,由首先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平台先行受理,如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由110及时派警先行处置。12345或者110通过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可在线转交对方受理。对明确不属于12345与110受理范围的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
2. 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各地区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受理范围的转交12345,12345及时将诉求事项转至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展联合调处,推动矛盾隐患源头化解。12345接到影响社会稳定的线索,第一时间转交110处置,12345工单承办单位发现矛盾纠纷激化、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联动110派警处置。
3. 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各地区12345、110都要建立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同时,要建立健全12345与110应急联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话务座席严重不足时由上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统筹协调其他地区远程话务座席给予支持。
4. 建立健全会商交流机制。各地区要建立健全12345与110会商机制,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诉求事项,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会商,逐一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有人管、管得好。同时,建立健全12345与110定期交流机制,通报工作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互派工作人员进驻对方平台,切实提升对接联动工作效能。
(三)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共享应用。
1. 推动平台融合互通。各地区要科学规划设计,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12345与110平台对接联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体化联动工作平台。12345与110平台要按照统一的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划代码,规范工单和警单标准、受理反馈项目等数据格式,梳理整合平台融合互通的建设需求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工单警单双向流转、受理反馈闭环运行、对接事项跟踪督办和智能监管。
2. 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对各地区12345与110双向分流联动事项相关数据,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统一开放数据或者服务接口、共建中间数据库等方式共享,做到可查、可看、可追溯、可批量应用。最大限度挖掘数据价值,综合应用数据分析成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诉求和警情数据融合研判,有效排查民意热点、风险隐患、矛盾问题,为部门履职、效能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升12345接办质效。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力度,对按照双号并行、设分中心形式已经完成归并但仍保留话务座席的热线号码,不具备“7×24小时”人工服务能力或者人工接通率低于60%的,将话务座席并入12345统一管理,可以保留号码。加强对12345工单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提高响应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事项办得成、办得快、办得好。结合各地实际,配足话务座席,切实提高热线接通率。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对高频问题动态制定“一问一答”口径,提高解答准确性和效率。积极推行“即问即答”、“接诉即办”、“工单直转办理一线”等工作方式,强化值班值守,缩短办理时限。
各地区要加强12345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实时全量共享。12345定期汇总企业和群众高频咨询类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发布信息。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加强12345平台和网上12345能力建设,开发智能推荐、语音自动转写、自助派单功能。加强智能化客服系统建设,遇突发情况话务量激增、人工服务无法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时,智能化客服系统要能对高频问题进行自动解答,并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12345咨询反映情况。注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服务科学决策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
(二)提升110接处警工作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区110接警量,科学合理设置接警座席,配齐配强接警人员和指挥调度民警,强化设备和系统保障,确保110“生命线”全天候畅通,并拓宽互联网报警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建立各警种和实战单位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一线处警工作的数据赋能和后台支撑,积极探索推行预防警务,有效提升接处警工作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负责统筹协调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加强对各地区对接联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分别负责建立完善12345、110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常态化评估评价,以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估促进各地区12345、110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健全问责机制,各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具体负责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工作,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分流转办具体规则和事项清单,确保对接联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支持保障。各地区要加大对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的财政保障力度。组织开展12345与110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对一线人员的政策保障、权益保护等措施,对表现突出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12345与110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等,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使用12345与110。同时,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和复制推广,巩固和拓展12345与110对接联动工作成果。对恶意骚扰12345与110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意
“110”不可随意拨打
恶意拨打“110”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重点提醒您的是,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是违法行为。对恶意拨打110,扰乱110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请把110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关于调整南海区部分管控区域的通告
5月15日发现阳性个案后,南海区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开展流调溯源和区域核酸筛查工作,全面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自5月15日以来,阳性个案的密接和次密接等涉疫人员均得到及时管控,全区15日至19日连续5天核酸筛查结果均为阴性,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风险研判,5月20日零时起对我区部分管控区域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里水镇管控区域
1.将里水镇恒大御景湾14栋(除38、39、40层)由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
2.将里水镇恒大御景湾(除14栋)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3.解除里水镇草场白塔工业大道以东、沿江路以西、金名都东区南侧道路、里广路围合区域防范区管理。
二、大沥镇管控区域
1.将大沥镇四季花城海棠苑1单元(除1、2、3层)由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
2.将大沥镇四季花城海棠苑2、3单元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3.解除大沥镇四季花城蔷薇苑防范区管理。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严禁聚集”管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理。相关管控区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管控区域内的市民朋友按有关管理措施执行,并积极配合镇、村(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封控区、管控区内市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81812345。
解封的区域恢复常态化疫情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场所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并规范做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收取、开拆、登记、仓储等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5月19日
佛山在全省率先启动粤菜标准化示范店建设工作。两周前,佛山市市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启动粤菜标准化示范店项目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建设15家佛山市粤菜标准化示范店。5月18日,市监部门透露,已有近80家餐饮企业主体表达了参与意愿,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年内征集建设15家示范店
“这次示范店的申报非常踊跃,光是早几天我们去顺德调研时就被告知已有40家计划报名,我们最终将发动近100家企业,并从报名企业中选择15家,通过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其介绍,佛山此次征集建设粤菜标准化示范店的做法是全省首创的。换言之,佛山的首批15家示范店也有望成为全省的首批粤菜标准化示范店。
这批企业将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推广实施由佛山市主导制定的五项湾区美食标准,形成运用标准化管理提升粤菜餐饮服务质量的经验和案例;二是以标准促进佛山粤菜粤厨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对“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
按照规划,相应项目的建设期为6个月,建设期满并通过项目评定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获得资金扶持,每个项目可获得的资助最高为15万元。
首批4项预制菜团体标准已立项
对过去相关工作梳理可见,佛山要开展粤菜标准化示范店的建设是已有相当基础的。
例如,就在两个月前,随着“煎酿鱼皮”“凤城片皮鸡”等顺德菜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化平台上的发布,再有20道顺德特色菜实现了标准化。该团体标准的背后,参与起草的知名餐饮企业达到了20多家。这些团体标准从原料要求、器具要求、卫生要求、烹饪工艺、烹调技法、摆盘、成品要求等多个方面,探索建立起了粤菜标准化的一个指标体系,对粤菜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益示范。
今年3月,佛山成立了预制菜产业联盟,参与单位达到了53家,其中包括了32家经营主体、3家行业协会、14家金融保险机构和4家科研院所及技术检测机构,行业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
4月,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佛山市预制菜产业联盟联合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成立了预制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我们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推动佛山市预制菜产业联盟成立了预制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首批4项预制菜团体标准已立项。”5月17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谷办才在参与《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起草工作专题调研时这样说道。
他提到的已立项的4项预制菜团体标准,具体包括了《预制菜肴水产生制品》《速冻调制畜肉类生制品》《预制菜冷链配送服务规范》《预制菜常温配送服务规范》等内容。结合正在广泛征集的粤菜餐饮服务和预制菜产业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佛山市监局正开展广府菜产业和预制菜产业标准化建设调研,首批佛山市预制菜产业团体标准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在全省层面,被称为“菜十条”的《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发布,广东省《预制菜产品规范》团体标准已进入公示阶段。就在3日前的5月16日,广东省预制菜产业联合研究院正式揭牌成立,首批7项预制菜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团体标准内容包括预制菜的定义、分类、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等,均为佛山的粤菜标准化示范店建设提供了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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