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乐从镇北围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2年-2024年度乐从镇北围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度乐从镇北围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4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973976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19663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局禅城区冻猪肉储备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A12040101 猪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4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223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nhhongzheng@126.com
1.招标条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展业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按1490床标准进行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项目按照两阶段进行规划,第一阶段规划总用地700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6200.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7705.3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2270.9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5543.7111万元、预备费约9890.7319万元。
2.3 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为 63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期 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本次代建招标工程项目实行施工代建。代建单位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并负责该工程施工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代建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代建合同。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915,729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8投资管理目标: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本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激励制度。
2.9标杆奖项目标:争创获评“建设工程金奖、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奖”省级奖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优质工程奖、中国质量奖、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国家级奖项 。本代建合同采用“代建项目获奖”激励制度 。
2.10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11代建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或建筑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6个月,即2021 年11月至 2022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代建方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代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注: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下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5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系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林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6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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