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这两项保险费率有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 [2022] 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粤办函 [2022] 41号)等文件规定,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
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
为此,本月起,佛山市对本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佛山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第二次浮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4月底,佛山市对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第二次浮动费率调整公示。本次调整主要根据用人单位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核定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并据此计算出应执行费率。
各单位可到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首页点击便民服务处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图标,即可进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公示数据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费率。
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调整
工伤保险费率本次调整浮动费率不变,仅将去年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50%的费率改为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20%。
通俗地解释,从今年5月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相对4月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即去年是按浮动后的50%收费,今年5月起是按浮动后的80%收费。
以某一类行业单位去年无浮动为例,按下调50%比例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为0.1%,今年5月起,浮动费率不变,按下调20%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调整为0.16%。
各档次相关调整情况见下表:
各单位可到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首页点击便民服务处的“工伤费率调整查询”图标,即可进入查询本单位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费率。
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4月,广东鸡蛋价格环比上涨3.6%,飞机票环比上涨35.8%,工业品价格涨幅回落……5月12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的4月份广东物价指数显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4%,环比上涨0.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4.3%,生产资料价格上涨6.6%,涨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
从前4个月平均看,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9%,PPI比上年同期上涨4.6%,IPI上涨7.2%。
CPI温和上涨
猪肉价格环比下降1.3%
4月份,受国内、省内疫情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广东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2.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3%,涨幅与上月持平。
从环比指数看,食品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2.4%转为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
从具体类别看,食品中,鸡蛋、薯类、糖果价格分别上涨3.6%、3.3%和3.2%;猪肉价格下降1.3%,降幅较上月缩小6.8个百分点;鲜果、食用植物油、鸡、鲜菜价格分别上涨2.2%、0.7%、0.3%和0.2%;畜肉类、粮食、淡水鱼价格分别下降0.9%、0.7%和0.2%。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30个百分点。
非食品中,受清明节和“五一”长假前夕出行需求增加影响,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长途汽车价格分别上涨35.8%、23.6%和13.0%,旅行社收费、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1.2%和1.9%;受国际原油及贵金属价格波动影响,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8%和3.0%,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0.7%,金饰品、铂金饰品价格分别下降0.9%和8.4%;吸尘器、母婴洗护喂养用品价格分别上涨4.9%和3.3%。
从同比指数看,食品价格同比由上月下降1.2%转为上涨0.9%。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1.8%,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2.8%,其他畜肉及副产品价格下降27.3%;鲜菜、鸡蛋、鲜果价格分别上涨20.4%、11.4%和10.1%,涨幅比上月均有所扩大;淡水鱼价格上涨11.1%。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29.0%、31.7%和25.3%;金饰品价格上涨8.3%,铂金饰品下降20.6%;交通工具租赁费、长途汽车价格分别上涨12.2%和11.2%,宾馆住宿、飞机票价格分别下降2.1%和1.3%。
据测算,在广东4月份2.4%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0.8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1.6个百分点。
PPI涨幅回落
能源类产品价格上涨3.1%
4月份,尽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但广东PPI环比和同比涨幅均有所回落。
专家分析表示,从环比指数看,PPI上涨0.5%,涨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7%,涨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由上月下降0.2%转为上涨0.1%。PPI调查的38个行业大类价格环比“23升11降4平”,行业上涨面为60.5%,比上月扩大7.9个百分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梳理↓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要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