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住户阻挠,该怎么办......
大家不难发现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越来越常见
高楼层住户乐见其成
低楼层住户面临加装后使用性低
采光受到阻挡等问题
案情回顾
佛山某小区一楼房共有15户单元房,其中,曾某等13名业主同意对该楼房加装电梯。加装电梯计划经某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施工并已投入使用。
但居住在小区低层的业主郑某华、郑某贵认为曾某等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在原有步梯旁边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的提议、方案均未与两人沟通或协商,方案未经公示程序,侵害了其相邻权,起诉要求曾某等人赔偿其4万元。
郑某华、郑某贵:
加装电梯妨碍我们房屋的通风、采光,降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曾某等13户业主:
加装电梯方案经过相关业主表决,以超过2/3的票数通过。
方案通过后,相关公告也张贴在楼道显眼位置。郑某华、郑某贵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合理要求或异议,表明其同意加装电梯。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加装的电梯体积不大并采用钢化玻璃封闭,对郑某华、郑某贵房屋的通风、采光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从景观角度来看确会产生一定影响。酌定曾某等人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对郑某华、郑某贵作出补偿。
一审判决后,郑某华、郑某贵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楼房电梯的加装符合《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对改善案涉楼房整体居住条件、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感有积极作用。案涉楼房的住户应以文明、友善、宽容、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置权利冲突。
经实地勘验,案涉楼房在加装电梯后客观上对一方当事人的日照、采光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加装并正在使用电梯的住户依法应当向受影响且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给予适当赔偿。
最终,佛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旧楼加装电梯引发的案件,在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专门对此规定了相应的多数决程序,为该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具体的规则。
对于小区增设电梯施工,若已经依法征得了多数业主同意,并通过了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再依法进行的电梯施工行为是合法行为,其他相关业主不得妨碍或阻止该施工行为,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等理由反对和阻挠施工,显然不属于正当行为。
旧楼加装电梯其实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物质生活上升的体现,可以解决老人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并从中积极协调,而邻居也应多沟通,那一切就都很美好啦!
出行留意!桂城融通路
即日起临时封闭东往西车道
注意绕行
↓↓↓
施工提示
因建立桂城市政排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库(二期)项目计划自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施工,临时封闭融通路(锦翠路-融津路路段)东往西车道施工作业,该路段西往东车道以道口标柱为标识改为单边双向行驶。
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27日封闭示意图。
此外
桂城还有多条道路封闭施工
请途经相关路段的街坊
合理安排出行
途经该路段的车辆减速慢行
注意安全
近日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典型案例入选名单公布
禅城区共有14个案例入选
其中包括
2个整校推进典型案例
12个教学创新精品课例
看看哪些学校、老师获得殊荣
2个整校推进典型案例入选名单
(禅城区名单)
12个教学创新精品课例入入选名单
(禅城区名单)
自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以来,在市工程办的领导下,禅城区高度重视工程的实施与推进,各校大力配合,携手共进、积极探索,形成区域特色。此次入选的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禅城区能力提升工程2.0中各学校的实践探索,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及示范性。
此次典型案例的入选,是对禅城扎实做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的激励,鞭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迈入整体推进的新台阶。全区教育工作者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面提升,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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