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叠北延续400多年民俗:“扒陆上龙舟”、送祝福、集百家米!
大家都知道龙船是在水里扒的
那陆地扒的龙船你见过吗?
快来一起看看吧!
“米仔碌碌,金银满屋!”
农历四月初八下午
桂城叠北社区庆云村
举行“扒旱龙”民俗活动
“扒旱龙”又称“嫩仔节”,也为叠滘的儿童节(叠滘本地称儿童为“嫩仔”)。在这天,村民将龙船比赛用的龙头龙尾取出,进行祭奠之后,托着龙头龙尾,打着鼓,敲着铜锣,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扒旱龙”到村中每个家庭送祝福,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扒旱龙”时,村里小孩拿着碟子跟着旱龙去装百家米,听到鼓声的村民纷纷出户买百家米,买来的百家米煮给家中的儿童吃用。寓意小孩健康快乐成长,聪明伶俐。
今年的“扒旱龙”更是将扒旱龙大队伍延伸到叠滘路边的新近升级改造完成的叠北市场,一路上,扒旱龙队伍为沿路驻足观看的乡亲父老送去祝福。
被人戏称叠滘文化“活化石”,曾撰写过多部叠滘乡志、村志的居民孔树介绍,由于传统的水上龙船活动竞争过于激烈且具有一定危险性,并不适宜小孩子参加,因此叠滘人民便于农历四月八发明了扒旱龙这一活动。
“龙船水上扒,龙舟地上走。”这样一句在庆云村民间交口相传的叠滘谚语见证了当地龙舟文化的发展。孔树表示,叠滘地区于九百年前开辟时曾有二十四村,并于四百多年前形成极具地方特色的旱龙文化,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和部分村落的消失,目前仅剩庆云村将扒旱龙活动完整继承下来。
“扒旱龙”送祝福
食百家米
这是叠滘特有的祈福活动
各位街坊也可以留言
分享你们的特色民俗哦!
近日,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杨常青和市农业农村局邓雪峰科长带队到夏西社区指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指导组察看近期夏西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对四小园建设、公共设施提升和房前屋后一些环境卫生细节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分享整治经验,探讨“花小钱,办实事”的工作方法,为社区环境进一步提升提供宝贵建议。
指导组指出,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改善人居环境,不单单要整治,还要进行升级。工作的目标、整治的标准要提升,在“四小园”建设样式和一些公共设施提升方面,可以适当参考其他优秀镇街的优秀做法和经验。
指导组强调,桂城各社区一定要把握这次整治提升机会,乘风而上,顺势而为,将长期阻碍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的难点、痛点、薄弱点彻底解决,夯实长效管治基础。
人居环境整治见成效
社区容貌大变身
近期,通过“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四小园”建设等,桂城各农村社区掀起人居环境整治之风,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社区容貌迎来大变身。
以石(石肯)社区为例,社区目前已整治脏乱差”黑点达800多处;拆除违建棚架等约300多个,总面积约5000㎡。
此外,为美化社区环境、增加群众的休闲活动场所,石(石肯)社区还将闲置地改建为“四小园”,现已建成二十多个“四小园”,还有二十多个正在设计、施工中。
石(石肯)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显著,离不开其前瞻性的工作布局:
优秀经验做法:
1、党建引领,发挥先锋模范,街道组织机关党员、桂城团员志愿者超一千人,利用周末时间开展桂城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
2、社区领导干部、社长社委和工作人员带头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和违章乱搭物;
3、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中小学学生和家长自觉参与村庄清洁活动,打扫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
4、派发入户信,为大整治大攻坚行动宣传造势,挖掘更多志同道合的村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家乡环境建设;
5、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对辖区顽固卫生黑点进行重点攻坚,大力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
6、全员部署,书记委员干部带队,分开76个片区挂图作战,尽全力协调各施工单位,增派施工人员作业,整治遍地开花,环境全面提升。
建设乡村振兴常态化与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
需要全民行动、全民治理
实现“乡村美”
我们在行动!
大家不难发现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越来越常见
高楼层住户乐见其成
低楼层住户面临加装后使用性低
采光受到阻挡等问题
案情回顾
佛山某小区一楼房共有15户单元房,其中,曾某等13名业主同意对该楼房加装电梯。加装电梯计划经某建筑设计公司设计,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施工并已投入使用。
但居住在小区低层的业主郑某华、郑某贵认为曾某等人未经其同意擅自在原有步梯旁边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的提议、方案均未与两人沟通或协商,方案未经公示程序,侵害了其相邻权,起诉要求曾某等人赔偿其4万元。
郑某华、郑某贵:
加装电梯妨碍我们房屋的通风、采光,降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曾某等13户业主:
加装电梯方案经过相关业主表决,以超过2/3的票数通过。
方案通过后,相关公告也张贴在楼道显眼位置。郑某华、郑某贵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合理要求或异议,表明其同意加装电梯。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加装的电梯体积不大并采用钢化玻璃封闭,对郑某华、郑某贵房屋的通风、采光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从景观角度来看确会产生一定影响。酌定曾某等人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对郑某华、郑某贵作出补偿。
一审判决后,郑某华、郑某贵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楼房电梯的加装符合《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对改善案涉楼房整体居住条件、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感有积极作用。案涉楼房的住户应以文明、友善、宽容、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置权利冲突。
经实地勘验,案涉楼房在加装电梯后客观上对一方当事人的日照、采光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加装并正在使用电梯的住户依法应当向受影响且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住户给予适当赔偿。
最终,佛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旧楼加装电梯引发的案件,在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专门对此规定了相应的多数决程序,为该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具体的规则。
对于小区增设电梯施工,若已经依法征得了多数业主同意,并通过了公示、备案和行政审批程序,再依法进行的电梯施工行为是合法行为,其他相关业主不得妨碍或阻止该施工行为,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等理由反对和阻挠施工,显然不属于正当行为。
旧楼加装电梯其实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物质生活上升的体现,可以解决老人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并从中积极协调,而邻居也应多沟通,那一切就都很美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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