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0000元!广东率先修法禁食野生动物,超900种动物禁吃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
追本溯源
人们的目光再一次聚焦到了
蝙蝠等野生动物身上
从一些人的餐桌“奇味”
到人人喊打
“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
再次急切起来
作为野生动物消费利用大省的广东
率先修法“出击”了
9日下午,《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人大官网挂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并对违法食用行为大大提高处罚力度,食用者最高拟可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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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范围明确四类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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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此前专门紧急出台决定,明确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后,此次加紧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有何不同?在下午的媒体吹风会上,条例修订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禁食四类野生动物:
一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二是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三是所有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是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非食用性利用目的猎捕、人工繁育、购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条例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定的禁食范围进行明确,未作任何扩大和限缩范围。
条例明确禁食的范围限于陆生野生动物,对于明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条例提出适用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对于对违法食用行为,条例新设处罚规定,要求包括对食用者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比现行条例大大提高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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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
或可药用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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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条例明确禁食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使用?对此,条例征求稿开了一个“口子”,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后,纳入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对于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条例规定,可以凭合法来源证明,按照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这意味着列入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可以用以药用和科研用途。
但名录将严格管理“出入”,条例要求,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实行专用标识管理。
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部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野生动物可纳入家畜家禽和经济水生动物管理,不受禁食范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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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例保护范围过窄
各方希望尽快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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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此次为何加速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此,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广东是野生动物的资源大省、贸易大省、消费利用大省,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900多种,占全国种数10%左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三分之一。
此外,广东民间有爱吃“野味”的传统,形成了较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部分群众存在滥食“野味”的陋习,“野味”市场和贸易巨大,灰色产业链屡禁不绝;据统计,今年截至3月8日,我省查处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281起,收缴野生动物13367头(只)。
鉴于现行《条例》保护范围过窄,大量野生动物未纳入保护管理范围。省人大常委会评估认为,有必要尽快修订《条例》,适应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健全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的监管机制,在制度上补齐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短板和不足。
根据此前有关部门的调研反馈,目前各方意见一致认为,修订草案稿相关制度规定符合新形势下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新立法精神,具有广东特色,希望尽快审议通过。
哪些是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
此次条例征求稿明确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那么哪些是条例中所谓的“陆生野生动物”,市民应注意在日常生活应避免捕猎食用?
对此,省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资源调查,广东共确认分布的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已有900多种(其中哺乳类约140种,鸟类590种,爬行类150种,两栖类60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114种(如华南虎、鳄蜥、黄腹角雉、林麝、豹、蟒蛇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9种,白鹇(省鸟)、黑脸琵鹭、穿山甲、猕猴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95种),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6种,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超过620种。
具体可见图谱:
3月9日上午,贺丰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动工仪式举行。该项目是禅城区第一个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标志着南庄镇公有资产参与“工改工”项目进入全面发力和快速发展阶段。
南庄镇副镇长陈锦波表示,本次改造项目首次采用了“政府主导、村企互动、市场为主”的方式,是南庄镇首个公资参与改造开发的“工改工”项目,也是南庄镇建设“千亩载体”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的动工建设,对南庄镇加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镇各村推进村级工业区改造提升提供宝贵经验和样板。
此次工业园改造项目位于南庄镇贺丰村,占地约100亩,项目瞄准高端制造业及新型环保产业,总投资约3亿元,分三期建设。其中,本次项目一期净用地面积15.3亩,投资金额为5940万,将建成一座6层、建设面积25000平方米的标准工业厂房,预计年内完成建设封顶。可以最大限度满足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制造业生产空间需求,带动南庄制造业加速升级,为南庄打造面向未来的智造中心增添新动能。
贺丰工业园改造项目规划图
贺丰村党委书记廖甜标表示,贺丰村将以村级工业园改造为契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村级工业园产业空间和产能发展,把原有的产业低端、效能低、收益低的旧貌,改造为高端制造业、环保产业、高效能、高收益的产业基地,助推贺丰高质量发展,实实在在地带动贺丰村经济发展和环境配套建设。
据悉,在区镇村各级联动机制下,该项目已顺利完成了土地整理、项目设计、规划报建等,进入了实质性改造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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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丰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培土奠基仪式
项目动工仪式结束后,陈锦波率队到项目指挥部进行调研及工作指导。在详细了解防疫工作落实、项目开复工情况、项目建设推进计划等情况后,陈锦波指出,当前要科学谋划、严防严控,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四个到位”和“八个一”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做强村级工业园改造,助力南庄镇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投入到粤港澳大湾建设中去。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家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3家企业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数量均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和帮扶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努力打造“佛山制造”金字招牌。
佛山还积极营造良好的申报氛围,2017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将品牌建设摆在战略位置,建立完善的质量激励机制,设立佛山市政府质量奖。
为扶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我市于2017年出台《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名牌产品、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等名牌类的项目,共拨付约1.3亿元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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