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2022-2023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
2022-2023年大沥镇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2013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大沥镇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2023年大沥镇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出具且能反映审计结论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3年大沥镇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3年大沥镇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清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2)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6日至2022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因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需要进行磋商和最终报价,投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5.疫情防控提醒: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供应商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按镇交易所防疫政策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4号
联系方式:0757-8551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4层06号
联系方式:0757-89383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9383894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5日
一、项目编号:YHCGB2022-10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高明区杨和镇水利领域保洁整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合敬、时磊、杜学全(采购人代表)、李慧锋、石彩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杨梅片区): 2.20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人和片区): 2.17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0757-88801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联系方式:18823141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18823141133
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新建垂直电梯39台,扶手电梯41台,合共新装电梯80台。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工期要求: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依照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度,配合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的进度要求进行供货、安装、调试。乙方应根据现场的进度及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电梯的生产、进场、安装、调试等工作,不得影响整体工程的联合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7,008,992.0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卸装)、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及期间的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还应包括和招标人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与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7,008,992.0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
包检测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应符合①或②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投电梯的制造商。
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为B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②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上的最高限速须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4.3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②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4.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不允许两个具备制造资质的单位成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已具备上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电梯)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投标设备(指垂直电梯)制造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5月26日8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5 月26 日 9 时 30 分。
7.2 开标时间:2022年5 月26日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石西路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夏北综合楼)主楼3楼304B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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