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示例说明
户籍生
(1)户籍信息“不匹配”的准备户口本;
(2)亲子关系“不匹配”的准备出生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亲子证明;
(3)房屋产权“不匹配”的准备材料之一:
①房屋产权证;
②已备案购房合同及《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合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档案馆获取);
③拆迁安置合同;
④已备案的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
⑤其他实际居住地证明;
⑥“父母在佛山市内的房产数量”“不匹配”的,准备父母双方“佛山市个人住房情况调查表”(在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窗”凭个人身份证打印)。
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适龄少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1)户籍信息“不匹配”的提供户口本;
(2)亲子关系“不匹配”的提供出生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亲子证明;
(3)“居住证信息”及“社保信息”不匹配的提供居住证流水证明材料原件、社保流水证明材料原件;
(4)“营业执照”不匹配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企业机读档案原件(在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局查询打印);
(5)“企业纳税证明”不匹配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
(6)房屋产权“不匹配”的准备材料之一:
①房屋产权证;
②已备案购房合同及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合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档案馆获取)。
注意事项
●如果是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信息不匹配,家长除了要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外,还需要提供禅城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并盖章的《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合同登记查询结果》原件。
●《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合同登记查询结果》办理指引:业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到禅城区不动产档案馆申请查询。(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路35号百花新翼档案馆)
禅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家长关注“禅城发布”“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报名确认时间:4月21日-4月23日
情形一:网上报名信息全部匹配的户籍生和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借读生
●家长须于4月21日10:00-4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确认报名,无须到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招生系统后进入“比对结果页面”→点击“网上报名确认”按钮;
第二步:弹出“网上报名确认”提示框→点击“确认”;
第三步:弹出“网上报名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
第四步:比对结果页面上显示“已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灰色按钮,表明已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情形二:网上报名信息部分不匹配的户籍生和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借读生
●家长须于4月21日10:00-4月22日17:00前登录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3日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环湖小学(本部)(禅城区湖明街2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教育部门将提前通知家长分时段到学校,请家长留意短信通知。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招生系统后进入“比对结果页面”→点击“打印报名信息表”按钮;
第二步:弹出“提示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
第三步:弹出下载报名信息表的提示框→点击“直接打开”或“下载”;
第四步: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家长签名,并于4月23日规定的时间段携带《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和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环湖小学(本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情形三:申请入学类型为“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信息不匹配且未达到禅城区2022年公办初中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报名系统上不需要任何操作
此类学生,请家长及早考虑参加禅城区2022年公办初中积分入学申请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原地申请公办学位。
情形四: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不需要到现就读小学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但必须在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的积分入学申请时间(4月18日-5月16日)到现居住地所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理积分入学申请。
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禅城区2022年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4月18日-5月16日,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①“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报名信息表”按钮在4月21日10:00开放给家长。
②“比对结果”匹配只表示“家长填写内容”与政府相关部门登记信息一致,与学生属于哪一类型无关。学生类型以教育部门最后审核结果为准(教育部门审核时根据大数据信息及家长提供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学生属于哪一类型)。
③逾期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或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禅城区2022年公办初中学位。
个人养老金又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参加?看梳理↓↓↓
哪些人可以参加?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如何参加?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缴费多少?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如何投资?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如何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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