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有变化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根据上级有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形成《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5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教育局
通信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邮政编码:528000
电子邮箱:fsjy@foshan.gov.cn
附件:
1.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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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相比2021年方案
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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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主要对五个方面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跨区招生政策、调整市属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学生可填报志愿数量、明确政府购买学位招生政策、取消征集志愿,具体说明如下。
(一)调整跨区招生政策
为贯彻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跨区招生政策。
一是取消“符合条件的区辖学校经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10%(含)作为区外招生计划”的政策,不再允许在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
二是允许“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学校,在区内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且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市内区外补录,具体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二)调整市属学校招生政策
因市属学校(佛山市华英学校)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转为公办学校,其招生政策不再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故在全文统一删除有关市属学校的相关表述。
(三)调整学生可填报志愿数量
考虑到不再允许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现有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率,避免学位浪费,提高学生中签率,将统一招生环节每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所。
(四)明确政府购买学位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我市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政策,各区优先向招收随迁子女较多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用于优先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因此,明确各区购买学位用于统筹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不纳入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实施,但须纳入区公办学校招生平台实施。
(五)取消征集志愿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各地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批准筹设除外)。原针对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的征集志愿录取环节,已无现实需要。因此,全文统一删除征集志愿相关表述。
为深刻吸取清远市“4·3”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爆炸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曾建新带队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专项检查。
检查组到企业铸造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听取铸造岗位工作人员介绍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检查生产现场安全状况。
曾建新副局长强调,各区各镇街要落实辖区内深井铸造企业一企一炉一岗一台账,开展常态化精准安全管控;要持续对辖区内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将监管和服务进行有机结合,做到安全和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曾建新副局长要求,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从“人防、物防、技防”着手,要加强铸造岗位的安全培训,严格落实“老带新、传帮带”制度,严禁脱岗、睡岗及新手独自上岗行为;要严格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及时更换易损设备;要严格落实“铝七条”要求,加快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快建设铸造车间的AI智能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员工违章脱岗、睡岗和设备异常,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应急演练和员工逃生能力,降低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后果。同时要求南海区和三水区的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组织专家力量对协会成员单位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共同维护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截至目前,市、区、镇三级应急管理系统已对全市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出动227人次,排查发现主要的问题和隐患118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43份。
设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企业高管奖、总部企业贡献奖
记者4月7日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4月8日~4月21日,2021年度“百企争先”奖励接受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奖励的企业范围是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在禅城区,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各行业企业(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除外)。
根据企业规模设定四个类别。其中,A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且年纳税额达到5000万元;B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C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D类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
《办法》主要设有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企业高管奖、总部企业贡献奖等奖项。
根据企业年销售额增幅情况,按企业类别不同分级给予不同标准的“销售龙头奖”奖励。对于获得“销售龙头奖”的A类和B类企业还将授予当年度“禅城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
其中,A类企业年销售额实现增长,增幅未达到10%的,按照企业对区级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新增部分的80%予以奖励;年销售额增幅达到10%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对区级地方经济实际贡献新增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对A类和B类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基数奖”定额奖励。符合“销售龙头奖”申请条件的A类和B类企业,可同时申请“基数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奖励要求企业的年销售额和营业额总额必须实现增长,即使企业年度纳税额实现较大增长的,但年销售额和营业额总额下降或增幅未达到条件,都不可以申请本办法的奖励。
同时,“企业高管奖”的奖励资金从企业当年度获得的“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中支出。若企业获得的“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奖励金额不足以全额支出“企业高管奖”时,则每位高管的奖励金额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扣减;若企业不能获得“销售龙头奖”和“基数奖”,则当年度“企业高管奖”不享受。
“百企争先”奖励作为禅城区扶持企业发展力度最大的政策之一,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禅城的投资力度,同时助推不少本土企业增资扩产。
去年,禅城签约落地项目53个,计划投资额537.18亿元。有效推动佛山三龙湾总部集聚区、中科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两个超100亿元项目开工建设,蓝箭电子、三技精密等企业94个项目增资扩产。同时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共引进超亿元总部项目9个,投资额256.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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