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安检委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安检委外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安检委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G2023(SZ)XZ0019)
2.2 项目地点:
运营事业总部管辖场所,包含但不限于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正线安全检查及列车巡查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项目启动日期:2023年8月16日。
项目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如乙方进场的时间早/晚于前述安检服务时间,则安检服务终止合同期限相应提前/顺延)
项目服务期限: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新线建设工期因素、车站、场段等服务区域修缮因素,调整服务月数(合同总月数40个月)、服务岗位和服务人数(延迟或增加个别单项工作的服务月数、增加或减少服务岗位)合同实际支付金额按采购人使用情况按服务工时据实结算。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5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情况如下:¥ 51,679,678.00元(其中:人工费的招标控制价为¥44,814,000.00元,设备租赁费的招标控制价为:¥6,865,678.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拟投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包括人工费以及设备租赁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经营服务备案证明或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佛山市公安局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安检服务项目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16日17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80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03单元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智荣 电话: 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核准编号 | YHZ2023-007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大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 机构 | 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16日 9时30分 |
上限价 | 184737.30(元) |
中标单位 | 广东润亚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32995.77(元)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1日 |
投诉受理 |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5:30前向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88806591。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16日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63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27日10:00在南洲村委会二楼对该社的鱼塘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塘肚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心烦围 (土名)鱼塘 | 约10.5亩 | 2800元/亩/年 | 5年 | 5000元 | 5000元 | 水产养殖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对原有建筑物翻新、改扩建。该项目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河涌5米范围内禁止乱搭乱建,禁止不经审批占用河道,鱼塘如需清淤,禁止缩窄靠涌侧塘基,淤泥不能堆放河道内。禁止进行非农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根据相关林业政策规定,该地块上不得种植桉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二楼;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27日10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二楼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54258469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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