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园路2号商铺之一招标公告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3-24 10: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园路2号商铺之一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359)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园路2号商铺之一;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4年,自2023-7-5至2027-7-4止;
5、免租期/基建期:10日,自2023-7-5至2023-7-14止;
6、交易底价:9,900.00元/月;
7、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收取,每季的5日前当交付当季的租金;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无递增;
9、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3-24 09:45至10:00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0、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1、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10‰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3-17 09:00至2023-3-23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3-24 09:45至10: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3-24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黎浩军 联系电话:13928992246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3月16日
3月15日,区水务局组织召开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暨2022年度优秀及先进个人表彰颁奖大会,副区长苏明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水务局局长马俊主持会议,区水务局在编领导干部、先进编外合同制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及市水务局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会精神,部署我区水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提出:一是以“开局即攻坚、起步即冲刺”的奋进姿态,分秒必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抓好固投纳统工作,打赢高质量水务建设“攻坚战”;二是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谋划和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打好高质量水务建设“持久战”;三是树牢“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责任意识,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守好高质量水务建设“生命线”;四是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与推进体系,为高质量水务建设保驾护航。
苏明庆同志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树牢抓项目建设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的理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抓好水务建设工作,推动全区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二是要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多方面查找推进滞后原因,提高项目研究效率和推进速度;三是要进一步科学统筹压实责任,发挥经济工作专班机制优势,把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高质量水务建设取得实效。
会上,计财科、区河涌所、区给排水所结合本职工作作表态发言,苏明庆同志、区水务局班子成员分别为获得2022年度优秀个人、先进个人的同志进行表彰颁奖。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法办〔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中期评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9.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10.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力作。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组织编写有关资料,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1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组织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
12.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遵循现代传播规律,进一步发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3.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研究制定首批示范创建方案。
14.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经验和成效,研究提出深化意见,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提升创建质量。科学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五、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1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
1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中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17.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调研、起草等各项工作。
19.加强全民普法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发挥全国“八五”普法专家咨询组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应用性基础研究,加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科建设。
2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尊重实际,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附件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2.研究制定“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
3.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4.举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5.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
6.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7.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发布活动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