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30060
项目名称: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一科中档麻醉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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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浩
电 话:0757-83332518
1.招标条件
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2-440608-04-01-10208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号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沧江南路以北,明华路以东,公正路以南。本项目用地面积82608 m2,总建筑面积295506m2,地下室65578m2,分两期开发。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包含地下室、13栋19/20层高层住宅(部分楼栋包含底层商铺、配套用房)、5栋4层叠拼别墅、1栋3层幼儿园及3栋配电房、1栋垃圾收集站、1栋门卫房等,总建筑面积166531m2,其中地下室面积36654m2。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3 工期:640日历天。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6,810,266.8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号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方、桩基、结构、建筑、机电安装、装修(含公区及样板房)、售楼部(含主体建安、硬装、软装)、消防、门窗、人防、给水、栏杆百叶、外立面、园林、智能化、强电、电梯、机械车位、充电桩、地坪漆、标识标牌、亮化等全专业以及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含施工报建、四价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及本工程全部的工程保险、地形及建构筑物监测检测(不含按规范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工作);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所有单位工程达到质量优良,其中至少一个单位工程取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佛山市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约定标准组织施工。项目必须取得“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https://jzsc.mohurd.gov.cn/),并附项目信息页面查询截图。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3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4月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6288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4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超群
电 话:0757-88289983
传 真:0757-88289983
电子邮件:gdhzzbdl@126.com
消费权益在你手
理性参培少烦忧
为切实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校外培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小编为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精心整理了“理性参培七大招”,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理性参培,避免消费利益受损。
第一招:不盲目报班
理性看待参培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从,不跟风,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教育理念,充分利用休息日和寒暑假这个难得的时机,多多陪伴孩子,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特点,在道德修养、行为习惯、生活技能、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招:查看机构资质信息
建议要主动查看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机构和培训人员。避免因机构资质不全导致消费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提示
有参培需求的可以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官方网站下载家长端APP查询了解正规机构;或者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公示墙查看机构证照、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件等资质材料。
网址:
https://xwpx.eduyun.cn/bmp-web/
第三招:提防虚假宣传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作出提分承诺、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手段是无良培训机构诱导消费的常用伎俩,请务必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以免经济受损。
第四招:签订规范合同
报名时要主动要求与机构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该合同是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对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从源头上化解了部分校外培训纠纷,保护了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示
请在签订合同时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尤其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救济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确认清楚后再签订,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第五招:缴费要“三不”
对超期超额收费说“不”
自觉抵制“折扣”、“赠课”、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等诱惑,不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对超标收费说“不”
佛发改价费〔2021〕18号明文规定了佛山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10人及以下为55元/课时/人次,11-20人为45元/课时/人次,21-30人为4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为30元/课时/人次,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10%。
对违规收费行为说“不”
如发现机构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或者对机构的收费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投诉、咨询。
提示
为确保消费者预收费资金安全,机构都须按规定办理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在此倡议消费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交入指定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索要正规发票。
第六招:保留消费凭证
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等凭据,日后万一出现消费纠纷,这些将是有力的维权证据。
第七招:正当维权
校外培训行为属于市场行为,消费者需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与机构发生纠纷时,可先依据合同自行与机构理性协商。协商无果,可寻求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协调解决;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如发现机构存在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欢迎拨打投诉热线:075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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