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政策,明起调整
关于进一步调整外国人来华签证及入境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决定自北京时间2023年3月15日零时起,就外国人来华签证及入境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恢复2020年3月28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入境功能。
二、驻外签证机关恢复审发外国人各类赴华签证。
三、口岸签证机关恢复审发符合法定事由的各类口岸签证。
四、恢复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
注意注意!
2023年第一季度
在佛山举办的会议或活动
单个酒店单日住宿超过两百间客房
按照住宿费用的4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
每个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中央、省、市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前抓早、谋定快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稳进提质,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佛山市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支持住宿业加速恢复)补贴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如何申报?
马上看看!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在佛山举办的会议或活动,单间酒店单日住宿超过200间客房的(连续住宿1天以上的,满足上述条件的住宿费用可累计),按照住宿费用的4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每个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同一活动不可多单位重复申报)。其中,有佛山市各级财政资金参与的会议或活动不得申报。
02、申报程序
申报
申报补贴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表及所需材料见附件)。
申报采取平台填报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流程如下:
1.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申报单位使用手册》在平台首页“使用手册”栏内下载;
2.平台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相关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按清单编号顺序排列(其中,编号相同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申请表封面、申报材料骑缝以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4.咨询和联系方式。
禅城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强小莉
电话:82341219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同济东路通济大院1211之一室
南海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黄丽敏
电话:8622609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五路1号南海区委宣传部509室
顺德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梁芷琪
电话:22831937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6号区政府大楼11楼
高明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石霖
电话:8898801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
三水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雷锦辉
电话:8771880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赵兵
电话:28780562
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中心18号门
受理
1.各区文广旅体局负责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开展在辖区内酒店举办会议或活动的单位的申报受理并进行初审,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2.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审核评定结果
评审结果将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和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按佛山市财政扶持资金划拨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03、申报材料
申请住宿补贴资金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2023一季度佛山市大型会议活动住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
会议或者活动通知;
入住佛山市内酒店发票、合同及结算单(有酒店公章,须注明入住房间数量、时间、住宿费用等信息)。
入住人员信息清单(有申报单位及酒店公章,包含姓名、身份证或护证号码、入住时间、入住酒店、入住房间号等信息)。
会议或活动照片3-5张。
04、申报时间
(一)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二)各区文广旅体局完成资料审核后在2023年4月28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5、监督管理
(一)申请补贴的单位,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申报年度内无受行政处罚、列入诚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已获得补贴资金的需无条件退回已获得的全部资金。
(二)申报受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三)获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单位应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和经费开支台帐,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展开。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关于开展《佛山市关于促进稳增长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措施》(支持住宿业加速恢复)补贴申报的通知。
项目概况
杨和镇杨柳南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3-25
项目名称:杨和镇杨柳南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2,763.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杨和镇杨柳南路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2,763.1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格式内容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杨柳南路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和镇杨柳南路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期间网页截图并承诺信息真实,接受采购人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7)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响应文件提供网页截图)。 ③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响应文件提供网页截图);③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杨和镇政府通知公告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0757-88808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863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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