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佛自然资禅收回公〔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收回原兴发厂发证面积扣除转让面积后剩余28792.55平方米(折合43.189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主,具体位置见附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交由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纳入政府储备管理。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二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将于2023年3月17日9时起至2023年3月17日9时30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二龙股份社大围新1号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3月17日9时起至2023年3月17日9时30分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资产地点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年) | 租期 | 资产权属 |
1 | 大围新1号 | 10100010001 | 二龙大围 | 1.9亩 | 无 | 农用(养殖禽畜除外) | 8550 | 5000 | 500 | 1年 | 二龙股份社 |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二龙股份合作经济社拟对大围新1号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户口本内成员无欠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本股份社股东(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招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对农用地不得擅自填土。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6.联系方式
招租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二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312000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二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3月10日
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2023年度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小额采购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推动勒流街道财务、办税人员提升办税质量和办税水平,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不断强化勒流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例如:优秀办税员评选活动、“税收知识有奖问答竞赛”活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各个时期的税宣主题活动、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宣传系列活动、税务培训学习活动。
三、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优先考虑业务主管单位为当地税务机关。
2、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付款。
3、须具有工商部门认证的营业执照。
4、有关工作人员须熟悉财务、税务的相关政策并具备相关资质,能胜任并配合税务部门的税宣贯彻工作。
5、有承接税务服务项目经验。
6、能提供财务、税务相关知识和相关咨询服务。
四、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预算金额:20万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3年3月10日8:30时起至3月18日17:30时截止
2、报名邮箱:260943949@qq.com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527195
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相关方案材料。
注:1、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服务机构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服务机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2、服务机构不需要参加评议会,报名成功的服务机构的资料由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评议,并确定候选服务机构名单,交由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领导小组决议,并发布名单;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4、请在报名时注明所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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