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3年3至4月小额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小额采购信息,现将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3年3(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 | 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通过聘请相关文化传媒公司进一步做好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文化传媒公司需要通过采访及简讯撰写、拆违视频拍摄等形式展示勒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土地执法工作成果,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有关网络平台发布执法工作信息。服务期内,采访及简讯撰写不少于30篇,视频拍摄不少于50次。 | 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落实 | 18万元 | 2023年3至4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小额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遴选公告和采购遴选文件为准。
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灵山园墓园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灵山园公墓墓碑售卖展示卡位项目进行竞投。
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共约116平方米,分为两个卡位(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灵山园管理处左侧。
(三)资产经营用途:只允许用于墓碑式样展示、出售墓碑并提供安装服务,场内禁止进行加工,违反规定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四)出租合同年限:签订合同当天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五)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交易底价(元/月) | 履约保证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灵山园管理处左侧 第1卡位 | 58平方米 | 300 | 3600 | 2500 |
2 | 灵山园管理处左侧 第2卡位 | 58平方米 | 300 | 3600 | 2500 |
(六)租金递增情况:每1年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自签订合同5天内将租金划入到佛山市高明区灵山园墓园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八)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缴交。
(九)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的办理(自然人投标的中标人应为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按要求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十)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必须办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方能经营。
(二)承租人需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业主单位不提供水电。
(三)业主单位只提供卡位的场地给承租人,相关建设需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业主单位不承担建设,但承租人在建设前必须将方案报经业主单位同意方能建设,违反规定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四)承租人必须接受业主单位的管理要求,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项目卡位兼投不兼中,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15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15:3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30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元/月(含人民币50元/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九、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灵山园墓园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方)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9608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7日
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八十六号塘(壶天片)等一批鱼塘竞投租赁开标情况公示
根据乐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有关规定,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3月6日上午9:30举行的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八十六号塘(壶天片)等一批鱼塘竞投租赁项目经公开竞投,招标人评定以下单位或个人为中标人。
序号 | 标的物 | 面积 (亩) | 用途 | 租赁年限 | 竞投底价 (元/年) | 中标价 (元/年) | 中标人 |
1 | 八十六号塘(壶天片) | 7.53 | 农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52710.00 | 70003.00 | 霍志权 |
2 | 21号塘(壶天片) | 11.918 | 农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83426.00 | 83427.00 | 洪志刚 |
3 | 二十一号塘(南天片) | 3.1 | 农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21700.00 | 21701.00 | 洪志刚 |
4 | 南麦片鱼塘42 | 6.829 | 农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47803.00 | 47804.00 | 劳顺明 |
本公示自 2023年3月8日上午8:30起至 2023年3月14日下午17:30 止。
特此公示。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757-28856063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石路大街6号 邮政编码:528315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833151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5号 邮政编码:528315
2023年3月7日
注: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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