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范围内原丹冲村已征未用地块上的花木场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西江新城【2023-01】
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将西江新城范围内已征未用地块(原丹冲村的花木场)项目出租,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0: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已征收土地1块,停车场5933.33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西江新城辖区内,祥福路以东、古杨村大道以北;
3. 合同年限:5年;
4. 交易底价:10元/平方/月。
5. 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从2023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5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
6. 递增情况:无;
7.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标的.
8.履约保证金:10元/平方。
9.合同期限内,政府发出收地通知后,承租方自愿无条件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清场并交还土地给政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10.合同期内,租户乙方对承租土地负有承租期内管理主体责任,保证承租土地的整洁美观,生产有序,其中:
(1)搭建建(构)筑物的,在报批前需先征得规划部门同意,不得建设永久建筑物。不能使用石棉瓦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的建设要求,按照区农业部门规定的管理用房建设标准自行建设并报管委会备案,实行编号建档管理。
(2)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自觉清理垃圾;确保租地范围的环境卫生。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渠道堵塞、污染的须自行清理。
(3)严禁污水排放;
(4)不得倾倒建筑垃圾、淤泥等有害物质;
(5)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并按照土地性质、规划用途进行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出租土地以转租、转让等任何形式流转给第三方;
(6)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完善用火、用电、防雷、防台风等措施,对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等方面问题,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10)乙方应按照《土地收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该地块进行利用,并无条件做好在承租区域内排水清疏工作,及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11)乙方无条件做好安全用电管理,杜绝用电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用电风险。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所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结果公示3天后,中标人五天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竞标条件
1、出租土地的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2、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自觉清理垃圾;确保租地范围的环境卫生。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渠道堵塞、污染的须自行清理。(确保租地范围的渠道整洁及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渠道堵塞、污染的须自行清理)。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并按照土地性质、规划用途进行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出租土地以转租、转让等任何形式流转给第三方。
4、其他需求请详细阅读租赁合同,竞标人参与竞标的视为已阅读并同意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五、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二楼,电话:0757-88826488,周小姐。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提供缴款凭证,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八、开标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3楼开标室开始。参与投标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九、联系方式
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6488 0757-88826488(财务,负责保证金事宜)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81896
2023年3月7日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受广东顺德勒控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2月份街属公有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LGJ202302010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2月份街属公有物业招租项目
三、竞价方式:“明标举牌”,“最高报价者得”
竞租标的物地址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成交价 | 成交单位/个人名称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1A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3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3A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5室 | 5 | 800元/月 | 简三保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208室之二 | 5 | 870元/月 | 何结芳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1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2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5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6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6A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08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10室 | 5 | 500元/月 | 卢兆康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11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313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2室 | 5 | 700元/月 | 高嘉乐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3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5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6室 | 5 | ---- | 流标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09室 | 5 | 330元/月 | 佛山市顺德区羡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412室 | 5 | 590元/月 | 廖键萍 |
勒流建设中路18号5楼 | 5 | ---- | 流标 |
勒流友谊路29、31号部分 | 5 | ---- | 流标 |
勒流悦来路30号二层 | 5 | ---- | 流标 |
勒流悦来路30号三层 | 5 | ---- | 流标 |
勒流悦来二横街一巷13号首层(坝头市场)1号 | 5 | 550元/月 | 司徒嘉洳 |
勒流悦来二横街一巷13号首层(坝头市场)4号 | 5 | 260元/月 | 黄兆文 |
勒流悦来二横街一巷13号首层(坝头市场)9号 | 5 | ---- | 流标 |
勒流悦来二横街一巷13号首层(坝头市场)13号 | 5 | 52元/月 | 谭永璋 |
勒流桥东路54号 | 5 | ---- | 流标 |
勒北木材仓 | 8 | 17780元/月 | 陈巧玲 |
勒流镇江村圩场(江村振兴大街23号) | 5 | 1300元/月 | 康耀杨 |
勒流稔海村沿江二路15号稔海水利闸室(首层) | 5 | ---- | 流标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三商铺 | 5 | 1430元/月 | 林坤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四商铺 | 5 | 1430元/月 | 林坤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七商铺 | 5 | 2080元/月 | 江德华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八商铺 | 5 | ---- | 流标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九商铺 | 5 | ---- | 流标 |
鲤鱼沙生态公园江义段江义驿站 | 5 | ---- | 流标 |
黄连滨水公园黄连驿站 | 5 | ---- | 流标 |
勒流东华大街26号 | 5 | ---- | 流标 |
勒流东华大街八巷2号 | 5 | ---- | 流标 |
勒流从天里7号 | 5 | ---- | 流标 |
勒流公园三巷1-201房 | 5 | ---- | 流标 |
勒流占元路7号202房 | 5 | ---- | 流标 |
勒流桥东路20-402号 | 5 | ---- | 流标 |
勒流大凤岗公园第十四商铺/3层 | 5 | ---- | 流标 |
勒流永兴街112号之八 | 5 | ---- | 流标 |
勒流永兴街112号之五 | 5 | ---- | 流标 |
勒流永兴街33号 | 5 | ---- | 流标 |
勒流街道大凤岗公益墓园虾头山西北地块 | 2 | ---- | 流标 |
勒流城南小区地块 | 2 | ---- | 流标 |
勒流富安工业区6-2号地块 | 2 | 11000元/月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杨氏起重装卸服务部 |
勒流富安工业区连安路工业城一期西侧 | 2 | 580元/月 | 罗键辉 |
四、竞价时间:2023年3月3日
五、成交结果情况
六、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原件方式在公告期内向招租人或交易监管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招租人:广东顺德勒控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保祥
电 话:0757-29979538
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7-25553133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邮 编:528322
发布人:广东顺德勒控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项目概况
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0184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3,225.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3,225.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造林服务 | 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3,225.7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限4年,即2023-2026年,其中2023-2024年为造林栽植及抚育阶段,2024-2026年为抚育管养阶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明城镇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2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757-88831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7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