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江镇道路红线规划控制范围内私人住宅改、扩建实施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況说明
关于征求《龙江镇道路红线规划控制范围内私人住宅改、扩建实施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況说明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龙江管理所于2023年2月15日-3月2日期间,将《龙江镇道路红线规划控制范围内私人住宅改、扩建实施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unde gov.cn)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龙江管理所
2023年3月3日
- 项目名称:丰顺县汤西镇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S228沿线圩镇提升改造、汤西桥头至石江村滨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8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4日 9时0分~2023年3月8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8.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以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 (4)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等勘察类相关专业。)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字2022-15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2022年8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24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4日 8时30分 - 2023年3月24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据了解,《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于3月1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挂网,于3月9日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稿》分为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方式、招生流程等四个部分。相比2022年,《意见稿》理顺了六类招生对象,明确了四类招生方式(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该方案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删除一类直招对象入学优待
相比2022年,《意见稿》增加了一类招生对象,即将“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佛山”纳入招生对象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读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类为具有佛山户籍;第二类为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佛山;第三类为具有佛山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第四类为在佛山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第五类为各类优待对象;第六类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此外,《意见稿》删除了一类直招对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可在2020年~2022年享受一次入学优待。目前,该政策已到期,故不再将上述对象列为直招对象。
完善“幼随长学”服务细则
根据《意见稿》,适龄儿童少年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注册,根据本人或父母所符合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同时符合多个区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作为报名所属区。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同时填报“幼随长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区的报名条件,并作为报名所属区。
统一注册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补录办法。
申请“幼随长学”服务需要按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纳入优先补录范围。双(多)胞胎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含志愿顺序)。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
市教育局介绍,2022年,我市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试行“幼随长学”制度,共满足600多名多孩家庭同校入学需求,帮助解决“接送难、两头跑”问题。《意见稿》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细则,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双(多)胞胎同号绑定、兄弟姐妹优先补录细则。
调整录取规则 分批依次录取
为进一步提高学位利用率,《意见稿》将录取规则调整为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剩余批次录取。其中,普通招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批次依序录取,同批次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批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按照报名对象条件,《意见稿》提出分类实行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对第一类至第四类招生对象实行普通招生。对符合条件的第五类优待招生对象直接录取。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本校直升资格。为有序衔接过往政策,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不多于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不多于2所学校的志愿。
区内补录应优先录取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所在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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