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拍卖行关于容桂街道文华路27号华兴楼二楼等三十一宗公有物业招租竞投公告(2023年第一期)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租人”)委托,定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下午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导航搜索: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对位于容桂街道文华路27号华兴楼二楼等三十一宗公有物业(下称“租赁物”详见附表1)的物业承租权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的情况、用途及租赁要求:
1、本次竞投的租赁物共31宗【竞投物业明细详见附表1】,租赁面积详见附表1或附件2(宗地平面图),以最终测量为准。
2、租赁物用途:住宅、办公、商铺等(详见附表1),租赁物不得私自转租,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3、竞投人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租赁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租赁物。竞投人完全接受租赁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二)租赁期限:标的4、11、12租赁期2年,无免租期;标的13、14租赁期1年,无免租期;除上述标的外,其余标的租赁期均为4年,免租期均为1个月;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免租期内竞得人不需要支付租金。续租者(原租户)则无免租期,续租者(原租户)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拥有优先承租权。(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竞价方式:明标。
(四)竞投底价:详见附表1
(五)竞价阶梯: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处于10000-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起投价超过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200.00元/月。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六)租金递增情况:标的4、11、12号,2年租赁期,租金无递增;标的13、14,租赁期1年,租金无递增;除上述标的外,其余标的租赁期均为4年,租金每三年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七)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八)竞投保证金:详见附表1。
(九)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为1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1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租赁期为2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2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租赁期为4年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按4个月租金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经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十)交易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支付的交易代理服务费按租赁期内合计总租金的1%收取(服务费一次收取),但不超过5万,交易代理服务费从竞投保证金里扣除,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者,出租人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十一)租赁物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十二)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需根据本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3.租赁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租赁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租赁物进行保洁。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所有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7.所有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8.所有标的物不得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本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本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第八条任一条款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模板,若本竞价公告的相关要求与《租赁合同》模板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本招租公告内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所有标的物均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四)出租人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五)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拍卖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会。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起投价低于1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50.00元/月起;投价处于10000-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100.00元/月;起投价超过20000元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200.00元/月,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价公告发布媒体
竞价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容桂政务网、顺德拍卖行网站。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成交公告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容桂政务网或顺德拍卖行网站自行下载《公开招租文件》,或联系顺德拍卖行袁先生,电话:13612625021(微信同步)领取相关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的一个工作日前(即 2023 年 3 月 13 日下午17:30 前,以银行达账时间为准)将本公开竞价公告规定的全部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鉴兴支行,账号:13098800000119(汇入保证金后须及时联系拍卖人核实是否到账)。
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 2023 年 3 月 13 日下午17:30 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对应标的竞投保证金(如:容桂街道昌宝西路以南、容光路以东地块竞投保证金,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如有遗漏需补充相关说明)。】
(二)竞得人按竞投文件约定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并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将在扣除相应的交易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如竞投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代理服务费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缴欠缺的交易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者,出租人有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与竞得人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
(三)竞投人必须确保竞投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投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竞投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即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到场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在指定时间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办理递交竞投资料并登记核实(下称: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未按本公开招租文件规定,前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将视为竞投人自愿放弃本次竞投资格并不予退回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
七、其它事项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90分钟内即 2023 年 3 月 14 日下午13:30至15:00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容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室统一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当天15:00后不再接收新竞投人的竞投申请(如有遗漏资料的须在15:00前补齐),已交保证金但未按规定提交资料视为缺席或放弃】。
(二)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以及没收其已缴交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具体按公开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顺德区容桂街道文华路27号华兴楼二楼等三十一宗公有物业招租竞投承租权招租项目》(交易存档号:容控公【2023】20230105号)。
(四)租赁物集中展示日期: 3 月 7 日、 3 月 8 日,预约电话:(0757)22232433,详情咨询手机(微信):13612625021袁先生 ,其余时间可自行前往。
(五)竞投人在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前,应自行到相关的主管部门了解租赁物的性质、用途、国土、规划、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的使用要求等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情况。竞投人参加本项目的竞投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人已清楚了解租赁物前述所有情况,竞投人不得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款、违约金等款项。若竞投人在竞得租赁物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竞投人的全部竞投保证金,并要求竞投人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租金损失、重新招租的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若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以租赁物的前述情况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开招租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资料中“出租人”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拍卖人”即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主持人”即国家注册拍卖师】
八、联系方式
(一)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桂新西路20号之五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二)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顺德拍卖行二楼
联 系 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612625021 0757-22232433
(三)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7-28386216
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 年3 月 1 日
附 表 1
各标的具体说明请参考竞投公告中第一大点(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的第12小点(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序号 | 地址(简要说明、租赁期、均无证) | 出租用途 | 面积约(㎡) | 保证金(元) | 底价(元/月) |
1 | 容桂街道文华路27号华兴楼二楼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办公用途 | 970.92 | 95940 | 19500 |
2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德胜路7号15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54.15 | 10332 | 2100 |
3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禄安路35号天面(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基站 | 4 | 1968 | 400 |
4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三角市6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39.2 | 4560 | 1900 |
5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狮山东路69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仓库用途 | 46.04 | 3690 | 750 |
6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白平街1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55.99 | 17958 | 3650 |
7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16号之6号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64.46 | 18204 | 3700 |
8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翠竹中路279号首层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98.75 | 17712 | 3600 |
9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翠竹中路128号之一 2023/3/14到期)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仓库用途 | 256.85(用地) 其中: 80.68(建筑) 176.17(土地) | 10332 | 2100 |
10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翠竹中路126号 2023/3/26到期)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97.69 | 39606 | 8050 |
11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竹器横街1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9.46 | 2160 | 900 |
12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三角市9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59.23 | 6840 | 2850 |
13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江南路118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734.77(用地) 其中: 597.57(建筑) 1137.2(土地) | 50160 | 41800 |
14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江南路128号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460.16 | 28200 | 23500 |
15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乐善南路乐华大厦708号 | 住宅 | 74.02 | 3690 | 750 |
16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山居委会乐善南路乐华大厦711号 | 住宅 | 73.72 | 3690 | 750 |
17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8.21 | 5830.2 | 1185 |
18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2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9.94 | 4314.84 | 877 |
19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3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9.65 | 6273 | 1275 |
20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4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5.01 | 3099.6 | 630 |
21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5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5.02 | 3104.52 | 631 |
22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6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4.84 | 3065.16 | 623 |
23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7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4.92 | 3084.84 | 627 |
24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8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4.26 | 2947.08 | 599 |
25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9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5.12 | 3124.2 | 635 |
26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0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30.09 | 6366.48 | 1294 |
27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1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5.00 | 3099.6 | 630 |
28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2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30.29 | 6405.84 | 1302 |
29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3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18.42 | 3808.08 | 774 |
30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4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5.64 | 5298.84 | 1077 |
31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文塔游泳场一层15号商铺 | 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商业用途 | 25.40 | 5249.64 | 1067 |
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紫荆路43号-10商铺出租,已于2023年3月1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招标投标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的物 | 合同期限 | 交易底价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紫荆路43号-10商铺出租 | 紫荆路43号-10商铺(约30平方米) | 3年 | 3000元/月 | 黎远光 | 5200元/月 |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8日
如对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1日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供销社的委托,对北滘供销社3宗物业招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X-BJ-440606-20230223001)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竞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平方米) | 月租金底价(元/月) | 租赁期 | 竞价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方式 | 备注 |
1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跃进中路51号 | 81.44 | 9162.00 | 5年 | ¥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 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 | 每36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5%,如此类推,至租赁合同期满。 | 使用范围:商业使用,且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
2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跃进中路168号 | 189.57 | 14332.00 | 5年 | ¥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 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 | 每36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5%,如此类推,至租赁合同期满。 | 使用范围:商业使用,且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
3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5号之十 | 32.00 | 1556.00 | 5年 | ¥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 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 | 每36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5%,如此类推,至租赁合同期满。 | 使用范围:商业使用,且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
租赁物概况:本项目招租标的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跃进中路51号商铺等3宗物业,用途为商业使用,且不得经营餐饮服务。租赁标的按移交当日的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承租人须自行前往勘验,了解产权等情况。
二、交易条件
详见《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交易条件”。
三、竞价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价;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价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2、拖欠出租人租金的人员或组织,须在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价。
3、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竞价。
四、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现场竞价(暗标)、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 对本项目标的月租金进行竞价。竞价人的报价低于交易底价属于无效报价,具体请详细阅读本本项竞价文件《竞价须知》。
五、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1、竞价人必须于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前(以达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将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供销社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顺德北滘支行/顺德农商银行
账 号:44477701040000546/04618800007390
2、意向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注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所对应的交易标的。意向竞价人只能参与其已交纳竞价保证金对应的交易标的竞价。
3、竞价人必须确保竞价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价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价,且竞价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保留追讨赔偿的权利。 如属于竞价人故意将竞价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价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竞价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供销社(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5号)。
3、方式: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自然人参与竞价则凭身份证身份件(原件核对),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供销社(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5号)获取竞价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
4、本项目只接受已进行报名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参加竞价。
七、竞价时间和地点
1、递交竞价文件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2、竞价时间:2023年0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3、竞价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八、竞价会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价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竞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竞价地点签到并提交竞价文件。
4.竞价人若迟到或缺席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竞价人若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价文件、互相串通)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价会场、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具体按本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5、其他事项按本《竞价文件》规定执行。
九、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价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北滘镇政府网、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十、联系方式
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供销社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57-2665940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5号
邮 编:528300
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小姐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3楼1308
邮 编:528300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