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以“四研”做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调查了解
近年来,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量多、行业领域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树立树牢调查研究思维,以“四研”做实做好调查了解,为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打好基础。
一是研究政治,掌握大政方针。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对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对被审计单位下达的有关稳经济、保增长、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等,经过梳理汇总、研判分析,掌握政治要求、政策目标,在审计人员思想上初步形成被审计单位行业领域“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关系链条,确保审计方向不偏。
二是研读政策,把握标准尺度。归纳整理被审计单位所在领域的政策文件法规,形成政策法规库,并不断更新完善。归纳整理被审计单位“三定”方案、近三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近年党组会、班子会记录、纪要等文件资料,摸清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运行管理模式,把准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标尺。
三是研判风险,聚焦审计重点。一方面,关注被审计单位全口径资金流动及资金使用绩效,分析被审计对象公权力运行过程,同时结合被审计单位上级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寻找容易产生重大违法违规、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的环节。另一方面,统计往年审计反映问题,借鉴被审计单位接受纪检巡察和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结果,以及信访举报、社会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情况,梳理反映问题数量和种类分布,是否存在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结合两方面情况系统梳理风险点,确定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为开展审计分析树立“靶标”。
四是研讨方案,提升审计成效。召开研讨会,对前期调查走访、座谈记录掌握的问题线索或疑点、电子数据疑点分析结果、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被审计单位核心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对照省委审计办印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两份清单,科学拟定审计方案,用以指导现场操作流程,不断规范现场审计实施程序,提升现场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王怡文 王雷冬)
2月22日,市审计局社保处党支部联合市民政局审批管理处党支部、房屋管理所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查看由市民政局代管的部分空置房屋情况,并向已租赁代管房的几户困难群众开展献爱心活动。
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查看了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和濠畔街的空置代管房屋,结合房屋的破损情况以及近远期维修改造计划,就如何更好地做实代管房空置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市审计局社保处以党建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落细,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通过将党建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审计业务互促互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双提升,为广州市民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红色引擎”。 (杨伟萍)
宝宝匆忙登场,爹妈还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
非婚生育会影响孩子上户口吗?
不会的!
只要符合条件孩子也可以办理入户!
但还需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该如何上户口呢?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马上看看吧!
新生儿出生登记指引
受理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同一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
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双方签名确认)。
2.父母一方(登记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在医疗机构分娩的除外)、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注明。
(二)注释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配合。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与办理地址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
查看《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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