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河涌所养护所支部委员会“大力推进绿美海珠生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主题党日活动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要求,区水务局以“大力推进绿美海珠生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主题,以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河涌所养护所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为代表,在南泰水闸旁绿地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大力营造爱绿、护绿、植绿的浓厚氛围。大家热情高涨,干劲十足,配合默契,认真完成扶直树苗、挥锹培土、提桶浇水等工序,现场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东在活动中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本次植树活动为切入点,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大力推进治水攻坚、生态修复、防洪达标等重点工作,着力为人民打造宜居、生态、安全的高品质生活环境。在活动现场,支部书记周文军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此次植树活动为契机,按照省委、市委推动城中村改造提升的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做好海珠区加快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提升“一工程三行动”的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投入到今年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中,按照目标、计划和任务清单,按时落实工作。
本次义务植树活动是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通过我们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按照省委部署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目标,推动更多人参与到绿美广州的建设行动中来,共同努力把广州高质量发展的蓝图绘就得更加美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人民共享生态宜居美丽的高品质生活。
现场图片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站前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6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站前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409室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站前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站前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6433609,监督电话:8643387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荔湾区站前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上邵村环村路32号地块、34号地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上邵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物业,资产占地面积约7503平方米(其中32号地块为3323平方米,34号地块为4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950平方米(其中32号地块为2950平方米,34号地块为40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上邵村环村路32号、34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农贸市场、商铺或办公场所);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含18个月的建筑办证期);
5、交易底价:900360元/年,其中建筑办证期的18个月租金为26792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建筑办证期的18个月租金按月支付,之后的租金先付后用,按年支付,每期的前2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个周期,建筑办证期的18个租金为26792元/月,办证后的前5年按中标价计算,由第6年起每5年递增一次10%(详见合同);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农商行白石支行;账号:353608001000003593;(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2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竞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2、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办妥开发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3、如在此期限内,乙方已办妥开发相关手续的,则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4、如在此期限内,乙方未办妥开发相关手续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甲方不予退还给乙方。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90036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90036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上邵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邵生 联系电话:1360222720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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