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桥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36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桥中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1257103173@qq.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双桥学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裕福街33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64528,监督电话:8175163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2.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按照有关规定,现就桥中街河沙中路以北拆迁区域场地环境消杀服务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见《询价项目要求明细表》
(二)询价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23年2月26日18:00,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2.报价应包括桥中街河沙中路以北拆迁区域场地环境消杀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资料、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
4.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报价人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接受其报价请求):①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②具有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要求资质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和经验。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相关资质。
7.对报价人的其他要求:无
8.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承诺书;
(2)询价报价单;
(3)报价人的加盖报价人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报价人税务登记证、报价人相关资质证书、2015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架构及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9.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1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
10.评审方式:综合评定法,根据所报价格高低以及报价人资质等级、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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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2023”南粤家政暨来穗务工青年专场
2023年2月23日下午3: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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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城人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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