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
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23(SZ)WZ0001)
1.招标条件
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资函【2016】4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高明监狱,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财政资金及其他挂钩资金。
本项目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以 粤狱批[2022]152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3552万元,本工程为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908069.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监管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小院地坪漆,综合考虑球场画线(丙烯酸画线漆),共10栋监舍小院(每个小院一个篮球场,两个羽毛球场);监舍走廊柜,共1296个,单个柜规格400*500*820,地脚板做花岗岩支座;防攀爬防护网,菱形304一体拉伸不锈钢防护网;候见楼增加304不锈钢防护网;监管区外围墙南面新增挡土墙、围墙北面及东南面新增排水沟、围墙北侧新增3m混凝土路等、围墙西面场地平整及杂草杂树清理等;监管区内九五周边花坛、墙裙、晒衣场拆除及修复,提升电缆沟等,部分原有路面铺设8cm沥青混凝土,西侧及旧伙房南面新增沥青混凝土路等,新增室外排水排污(九五区域连接新建区域),新增道路安装路灯照明(利旧);内外隔离网空地硬底化;会见楼至AB门连廊。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以往监狱工程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违约)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站内容(网页链接:http://gdjyj.gd.gov.cn/zwgkn/zfcg/content/post_3671634.html)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宏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广东省建筑构件工程公司 |
3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 | 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6 | 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广州市番禺桥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9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广东煌宸建设有限公司 |
11 | 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 | 广州西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3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二维码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提醒”做好防疫工作。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并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提醒”做好防疫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邮 编: 528500
联 系 人: 高警官
电 话:0757-88869611
省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20-838642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邮 编: 528500
联 系 人: 关嘉欣
电 话:0757-88636683
传 真: /
电子邮件:fszeyou@163.com
2023年2月17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月9日上午,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捐赠仪式在西安小学举行,民盟佛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卢钻,民盟佛山市委会办公室主任黄漱流,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麦智波,区教育局副局长叶有雄,民盟高明总支副主委白馨以及西安小学、千禧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出席活动。
区教育局副局长叶有雄作捐赠情况说明。民盟佛山市委会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向佛山市沧江教育基金会捐款92500元,定向用于乡村振兴粤盟行——教育帮扶佛山市高明区“同心助学”项目。其中:
●向佛山市高明区西安小学捐赠35000元,用于购买电脑主机10台,提升教育教学设施;
●向佛山市高明区千禧小学捐赠57500元,用于提升改造师生食堂环境,美化就餐环境、整治卫生状况、消除安全隐患。
西安小学、千禧小学校长现场接收捐赠支票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麦智波在捐赠仪式上感谢民盟佛山市委会关心、关注市内教育发展状况,区委统战部将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帮助学校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民盟佛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卢钻表示,民盟佛山市委会一直秉承“奔走国事、关注民生”宗旨,积极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与民盟高明总支盟员密切联系,在人、财、物上尽最大努力支持高明教育事业发展。这次是帮扶工作的开始,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开展教育帮扶活动,彰显民盟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根据《陈村镇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考机关聘员公告》,现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拟录用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陈村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
受理单位:陈村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地 址:陈村镇政府四楼
邮政编码:528313
电 话:23830029
陈村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附件:陈村镇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考机关聘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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