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 项目名称: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060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 17时0分~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34.97733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 17时0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9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2023/2/16 星期四
农历 正月廿六
天气预报:2月16日,晴间多云,7℃~20℃;17 日,晴到多云,9℃~21℃。
天下事
2023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等你来设计!☞
近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正式发布《2023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公告》全文及条件要求等,可登录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网专题页面进行查询。
网址(扫码点击进入):
提交方式:
(一)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文件名需备注投稿者本人姓名、单位/学校、联系方式。
(二)于截止日期前统一发送至官方邮箱:cmse@cmse.gov.cn,来稿邮件需注明“2023年中国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
中小学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各地将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湾区事
港生内地考研,网上报名现已开放☞
由国家教育部主办的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日前显示,2023年度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报考系统现已开放,考生应在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完成报考系统信息填写,并须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9日进行线上或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扫码即可进入):
香港寄往内地邮政服务全面恢复☞
香港邮政2月14日宣布,因应内地防疫及管制措施已经放宽及陆路运输情况有所改善,2月15日起恢复寄往广东省的平邮邮包及包裹服务。就此,寄往内地的平邮服务将全面恢复。
本地事
使用快件箱需收件人同意!☞
为广泛听取民意,《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3月20日。《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投递方式上,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及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不能按时、按址投递的,快递企业应当与收件人协商确定投递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快递企业在征得寄件人同意后,可以作改投其他地址或者退件处理。此外,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
白云大道南围蔽17日起调整☞
为推进十二号线小金钟站建设,施工单位计划于2月17日23时起,实施小金钟站第四期施工围蔽。届时,白云大道南(大金钟路高架桥北端至金钟大厦)路段以金信路口为分界,分两段围蔽。施工围蔽将往西迁移三条车道,围蔽东侧回退三条车道,施工路段车道数与现状一致(保持双向六车道通行),道路两侧预留人行道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银山商务大厦和逸景居北门预留专用车道。
身边事
荔湾区税务局工匠工作室获评2022年市级创新工作室☞
在广州市税务局、荔湾区总工会的指导下,荔湾区税务局全力打造以“荔湾工匠”叶凤平为领衔人的工匠工作室,建立“1个荔湾工匠领头人+29个牵头人及攻坚堡垒+N个攻坚项目”的“1+29+N”运行机制,着力营造“人人可当工匠,人人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在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该工作室被广州市总工会命名为2022年市级创新工作室。
【来源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欣煦,综合自新华社、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南方+、广州日报、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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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3—2025年中心五区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06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 18时0分~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4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6日 18时0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9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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