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能和需 实现人才共育
黔东南州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
前日(13日)下午,禅城区委党校与黎平县委党校联席座谈会举行。当天,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在禅城区委党校举行。
在联席座谈会上,两地党校就合作办学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李叶平表示,本次两地党校开展联席座谈会暨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是双方合作交流持续深化的又一有力举措,两地党校要牢牢抓住东西部协作的历史机遇,紧扣两地实际,客观分析两地党校协作面临的“势”,提出两地党校协作的“能”和“需”,在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师资人才培养交流、干部培训互鉴互学、科研咨政加强转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实践。同时,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方面多想一点、想细一点,多做一点、做实一点,加大两地干部互派学习力度,促进资源两地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发展共促,进一步促进两地干部教育培训向纵深推进。
“两地党校发挥各自特色优势,一定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一定能够为两地深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作出示范。”黎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黄琦希望,两地党校在合作中要落实好定期会商制度,实现信息交流、学习培训、人员交流等常态化,携手打造互助共进、对口协作的标杆、样板和示范,黎平县将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禅城、粤港澳大湾区学习先进理念和创新举措,引导黎平县党员干部学习树立“湾区”思维,助力黎平县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
据了解,2022年年底,禅城区委党校赴黎平县委党校访问,双方签署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并在黎平县委党校举行禅城区委党校现场教学点挂牌仪式,拉开了两地合作办学的序幕,黎平县2022年已组织4个班次近200名学员来禅城交流、学习。
本次两地党校举行联席座谈会暨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旨在进一步深化禅城、黎平两地党校合作办学,推动互访交流、班次互派、后勤联动“三项机制”,特色课程、研究课题、重要基地“三项协作”,两地学员、资源“两两融合”等各项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
2月13日下午,禅城区委党校与黎平县委党校联席座谈会举行。当天,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在禅城区委党校举行。
在联席座谈会上,两地党校就合作办学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李叶平表示,本次两地党校开展联席座谈会暨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是双方合作交流持续深化的又一有力举措,两地党校要牢牢抓住东西部协作的历史机遇,紧扣两地实际,客观分析两地党校协作面临的“势”,提出两地党校协作的“能”和“需”,在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师资人才培养交流、干部培训互鉴互学、科研咨政加强转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实践。同时,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方面多想一点、想细一点,多做一点、做实一点,加大两地干部互派学习力度,促进资源两地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发展共促,进一步促进两地干部教育培训向纵深推进。
“两地党校发挥各自特色优势,一定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一定能够为两地深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作出示范。”黎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黄琦希望,两地党校在合作中要落实好定期会商制度,实现信息交流、学习培训、人员交流等常态化,携手打造互助共进、对口协作的标杆、样板和示范,黎平县将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禅城、粤港澳大湾区学习先进理念和创新举措,引导黎平县党员干部学习树立“湾区”思维,助力黎平县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
据了解,2022年年底,禅城区委党校赴黎平县委党校访问,双方签署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并在黎平县委党校举行禅城区委党校现场教学点挂牌仪式,拉开了两地合作办学的序幕,黎平县2022年已组织4个班次近200名学员来禅城交流、学习。
本次两地党校举行联席座谈会暨黎平县委党校禅城区教学点挂牌仪式,旨在进一步深化禅城、黎平两地党校合作办学,推动互访交流、班次互派、后勤联动“三项机制”,特色课程、研究课题、重要基地“三项协作”,两地学员、资源“两两融合”等各项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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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9时起,河滘大道(樵乐路至贺丰大道)围蔽施工
记者从禅城交通部门获悉,今日9时起,河滘大道(樵乐路至贺丰大道)将进行施工围蔽,对现状损坏的水泥路面破除修复、加铺沥青罩面,并完善路面标志标线,现场对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根据具体调整情况,河滘大道(樵乐路至贺丰大道)路面将进行交替围蔽,道路由现状双向行驶更改为单向行驶。
其中,第一阶段时间为2月15日~3月1日,期间河滘大道(樵乐路至贺丰大道)北往南方向路面围蔽施工,剩余路面实施南往北方向单向交通。
第二阶段时间为3月2日~3月16日,河滘大道(樵乐路至贺丰大道)南往北方向路面围蔽施工,剩余路面实施北往南方向单向交通。
施工期间,过往车辆请提前绕道或按现场指挥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须按照现场标志牌及交通协管员指引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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