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花年桔别乱扔 分类回收变废为宝(组图)
(图: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图: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图:开展年花年桔分类处理专项培训)
(图:到辖内企业、居住小区上门清运年花年桔)
(图:对年花年桔进行“三分离”分类处理)
(图:年花年桔进行复种处理)
春节期间,各位市民街坊在家中布置了不少年花年桔来增添新年喜庆的氛围,佳节过后,年花年桔逐渐失色凋零,做好年花年桔的回收工作正是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关键之处。
春节前,荔湾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在迎春花市、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年花年桔的分类处理,引导居民将废弃年花年桔投放到临时收集点,积极倡导和鼓励居民租用、复种年花年桔,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排放量。
为避免年花年桔的抛弃对市容环境造成影响,减轻节后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区城管执法局在辖区内指导各街道设置了34个年花年桔临时收集点。各临时收集点设有明显标识,便于市民投放和环卫工人分类收集,同时安排专人对各投放点加强巡查,对堆弃在投放点或路边的年花年桔及时清理,确保日产日清,防止环境污染和影响交通秩序。针对产量较大的企业、酒楼、居住小区等,各街道还提供预约收运时间服务。
今年以来,区城管执法局推继续进年花年桔“三分离”(花盆、花泥、花木分离)分类处理,在临时收集点由环卫工人、保洁人员等将年花年桔按花盆、花泥、花木进行“三分离”。花盆和花泥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花农取用;果实采摘下来投放到厨余垃圾分类容器;花枝花木运输到回收企业进行粉碎处理,堆肥利用。同时为切实提高资源化再利用水平,实现“变废为宝”,各小区将存活的年花年桔在小区内进行复种,增加绿化,美化小区环境;海龙街道辖内有部分花农收集废弃桃树桔树,修剪后留下根茎进行复种,复种数量超过800株。截至2月10日,区城管执法局共收集处理花木136.5吨,花盆89.6吨,花泥160.7吨。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开展年花年桔分类处理宣传,规范分类流程,提升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提升废弃年花年桔清运覆盖面,倡导可回收绿色理念,全面推动荔湾区年花年桔回收处理工作,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
(图:区规划资源分局开展现场宣讲授课)
(图:区规划资源分局开展现场宣讲授课)
新年伊始,区规划资源分局闻春而动,根据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对全区涉农经济联社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宣讲,为全年农用地和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
2月9日,区规划资源分局工作人员来到海龙街龙溪联社开展专场培训,给各联社干部和分社社员代表现场宣讲授课。区规划资源分局领导做足培训前动员,并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领会粮食安全和的重要意义,引领我区耕地、农用地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区规划资源分局高度重视本轮专题培训工作,精心筹备组织,派出业务骨干对耕地保护和总量管控、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题政策进行了宣讲。授课结束后社员们积极提问互动,培训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讲解,确保大家听得进、弄得懂、记得牢,让本次宣讲既有高度,又接地气。
下一步区规划资源分局将在全区各涉农联社逐个开展全覆盖宣讲培训,确保上级最新政策精神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将适时组织开展考试测验,检验各联社学习成效,确保学习入心入脑。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拟对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30989
二、项目名称
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
四、服务内容
结合荔湾区实际,按照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及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围绕生态环境相关主题,协助甲方组织开展2场次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二)协助甲方设计及制作一批宣传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展板等(不少于3块)。
(三)协助甲方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新闻摄影及短视频制作等2场次培训活动。
(四)协助甲方制作或购买一批以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品等(不少于100份)。
五、服务期限及经费预算
服务期限:1年。
经费预算:最高限价5万元。
六、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纪录。
(四)具有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经验。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18:00时截止。
(二)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需求响应、报价。
3.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电子邮件地址:3809997@qq.com,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监管二科(注:恕不接收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八、服务机构确定
在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组织对报名的材料进行综合衡量后确定,结果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附件:荔湾区2023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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