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审计局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盯重点。聚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控、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领域,持续加大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政府采购、资产资金的审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让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关爱民生直抵民心。二是严控质量。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构建财政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工作格局,规范审计现场实施、审计取证和定性处理等环节;加强质量监测,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前置审理和跟踪审理,健全审计质量追究机制,分解落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三是狠抓整改。通过单位自查、实地督查、定期调度等方式,扎实开展审计问题巡查整改。通过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动态管理“问题库”和“整改库”,做实审后复盘,梳理共性典型问题负面清单,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防止问题屡审屡犯。(黎结欢、史诗冲)
市各相关单位,越秀、番禺、南沙、从化区民政局:
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业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下达2023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通知如下:
福利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公益性的福利彩票发行筹集,纳入预算内政府性基金管理,既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益性特点,又具有财政资金使用的严格性和规范性。请各项目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将把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列入重点检查和监督范围,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支出效率,避免资金闲置沉淀,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重视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围绕绩效目标管理使用预算,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要及时纠偏,确保资金投入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应当使用规范的标志、文字、标牌对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宣传,项目单位应在主体建筑物、大型设施设备、项目活动现场、服务成果等显著位置规范标注资助标识,标识破损缺失、有碍观瞻的,应及时更换。同时应在每年6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度本单位所执行项目的信息。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预算的参考和重要依据。请项目单位于年度结束后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书面报送市民政局。
特此通知。
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诚信形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全面贯彻落实政务集成服务、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制等要求,实施无纸化、零跑动审批。面对服务对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和一次性告知;业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严格依照法定审批时限或对外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靠前开展暖企服务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调研指导扶持,积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重大疑难问题实施“会商”制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1.落实“清单外无审批”。动态更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办理相关业务,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
2.支持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完善施工许可分阶段审批机制,做好施工许可与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融合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节点之间的无缝衔接,持续提高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化、申报便利化、审批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施工许可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
3.豁免既有建筑办公场所装饰工程审批。
全面实施对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改动消防设施,不涉及办理产权登记,且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既有建筑内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饰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及报监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
四、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坚持“拆、治、兴”并举,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细化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五、进一步加大“承诺制”审批力度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许可、消防审批、预售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主要涉企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承诺制审批,构建与承诺制审批相适应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六、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
全面实现施工许可证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变更批复自动生成、自动盖章、自动送达企业。增加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申报系统查重、检索等功能,实现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的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申报平台。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禁止“一刀切”等粗暴执法形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八、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以各种理由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准违规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吃拿卡要”,对干部作风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到“不回避、不徇私、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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