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修订发布“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
在穗台胞年满60周岁可申办广州老年人优待卡
日前,广州对2018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进行修订,形成并发布了“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2023年修订版)”。
据了解,此次修订着重从惠及台胞政策红利、拓宽台企发展渠道、帮助台企转型升级、支持辅导台企上市、鼓励融入南沙发展、提供精准涉台服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条款总数仍为60条。
“惠台暖企”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为进一步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以及南沙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发展优势,修订后的政策条文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条文设计凸显广州特色,多条政策第一时间将新近出台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精髓内容融入其中。
如修订后的政策第2条和第51条,规定在穗台资企业与本市企业同等享受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在广州行政区域范围工作的台湾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可按程序申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因应广州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第7条和第8条鼓励台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获累计最高100万元的财政补贴,所得税减免至15%。“专精特新”小巨人可获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明确台湾与港澳青年同享市区各项扶持政策
记者了解到,针对南沙为支持港澳台青年创业就业全新打造、奖补力度全国领先的专属政策“新十条”,修订后的政策第43、44、55条也都通过调整条文文字表述和增加区级责任单位的形式明确台湾青年与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市区各项扶持政策。
如“新十条”规定给予到南沙就业执业的港澳台青年一次性12万元就业奖励和每月5000元薪金补贴,在南沙设立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每年可获最高100万元的财政补贴,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授牌的基地可申请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1:1配套奖励等;此次修订后的“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第46条进一步加大对在穗创新创业的台湾青年和台企项目财政支持力度。对参加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港澳台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并落户广州的台企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
支持在穗台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
据广州市台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认真研究广大台胞台企的诉求,注重落实落细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广州享受同等待遇的具体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确保广大台胞台企愿意来、留得下、融得进,发展得好,在参与两岸融合发展中获得幸福、实现梦想。
如修订后的政策第4、5、6条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明确规定台资企业与本市企业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及科技、工信等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第10、11条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广州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明确规定台商台企在广州办展办会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被评定为重点品牌展会可获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在境外举办或参展达到相关规模可获最高30万元资金奖励;第19、20条对接落实国台办“农林22条”政策举措,支持在穗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广州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与本市企业同等享受涉农、林资金补助及保险保费补贴、信贷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相关惠农、惠林政策。
第43条支持台湾同胞来穗创业就业,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台湾创业者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或每年6000元的租金补贴;第50条规定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专业人才在职称申报和职称评价方面不受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第54条支持在本市工作的台湾同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待遇,并可按程序申领小微企业、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
为台胞台企办实事、解难题
记者了解到,针对台胞台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条文解读、政策指引、办事流程等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此次政策修订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通过优化政策设计、推动政务流程再造,鼓励职能权限下放、强化政企沟通联系等,着力增强政策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真正做到为台胞台企办实事、解难题。
如修订后的政策第26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台湾同胞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自主查询、打印本人信用报告、申请办理信用卡、按揭购房贷款及经营性贷款等业务。第29条优化涉台医疗服务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以消防、环评及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作为前置条件。
第48条指出从2021年3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可在本市各区申请《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第50条规定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专业人才在职称申报和职称评价方面不受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支持各区设立面向台湾同胞的职称申报点,实现“全网办”“零跑腿”。
第56条更是在全国大中城市首次明确“年满60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可申请办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与本市居民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等方面同等享受相关优待”等。此外,政策修订还进一步明确并畅通了台湾同胞在穗政策咨询与沟通渠道,以附件的形式更新完善各条款责任单位及市区台办联系方式。
2月3日,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获批广东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资格,试点额度10亿元人民币。
开展QDLP和QFLP试点工作是广州市加快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家支持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支持境内企业以股权投资“走出去”投引更多境外优质企业项目,鼓励境外资本以股权投资“走进来”为境内优质企业项目提供更多资本活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市场有序开放与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广州QDLP试点审批额度合计20亿元人民币,QFLP试点审批额度超150亿元人民币。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金融分会精神,会同相关单位加快推进QDLP、QFLP试点工作,支持更多境内外优质私募投资机构在穗落地展业,不断探索业务创新,争取更多试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广州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1月30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邱亿通在广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金融分会上表示,要坚持把金融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力争2023年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着力构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融资需求。
邱亿通表示,要加强产融深度对接,继续实施“金桥工程”,运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专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重大关键项目、重点产业链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集聚,为全市实现年投资总量突破1万亿元目标提供“源头活水”。
同时,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最大限度发挥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场化转贷机制及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协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地方普惠金融机制措施组合效能,促进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度。
要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激发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推动金融业增长继续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和重要引擎。邱亿通表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谋划建设大湾区碳市场,为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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