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检察抓实抓好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
近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22年“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十件实事”取得了丰硕战果,全年共打掉涉黑组织19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8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万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931起,移送司法机关1037人;2021年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满意度达96.19%。
陈一新强调,每年抓若干件实事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这一做法要长期坚持。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要抓好“十件实事”:
——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围绕5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这个时间节点,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依法严惩“沙霸”“矿霸”违法犯罪,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的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
——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
——全力缉捕“漏网之鱼”,对尚未归案的境外逃犯,要千方百计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逐案研判攻坚,尽快缉拿归案。
——直核深挖一批重点线索。全国扫黑办每半年直接核查100条重点线索,对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督办攻坚一批重大案件。选择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由全国扫黑办直接挂牌督办,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确定一批工作力度减弱、措施不实、线索较多的地市作为重点地市,督办推动、持续施压,促进重点地市整改提升。
——深入开展特派督导。抓好2021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适时启动2022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线索开展精准督导。
——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对涉黑恶罪犯服刑改造效果进行研判评估,持续开展跟踪帮教,严防重新违法犯罪。
——营造全民扫黑氛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全国扫黑办副主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傅兴国,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崔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会议。
近日,高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友雄带队到联点挂钩圆岗村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协助疫情防控工作。
座谈会上,彭友雄强调,要统筹推进,将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加强问题短板整改;要加强宣传,积极向村民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参与到这两项工作中,形成全员整治、全民防控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督促村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的习惯,并且收拾庭院,整理村落,美化环境,进一步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避免病毒滋生蔓延。
同时,区司法局还抽派1名党员近期脱产在村委会协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组织多名党员干部到村里支援疫情防控宣传、出租屋排查等工作
@勒流家长们
勒流街道幼儿园
2022年秋季招生报名即将开始!
日前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公布
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
招生按照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原则开展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大班的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符合开设托班条件的,经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据了解,勒流街道幼儿园将于3月份全面启动招生方案。各幼儿园将根据自身实际,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25日前盖章上交到街道教育办审核备案。
据勒流街道教育办摸底,勒流街道39所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预计招生人数2479人,中班预计招生人数555人,大班预计招生人数396人,小小班预计招生人数522人。
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勒流街道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勒流街道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符合开设托班条件的,经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大班的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2022年3月街道幼儿园全面启动招生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根据自身实际,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25日前盖章上交到街道教育办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应实事求是,发布前须经街道教育办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各幼儿园发布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对象、方式、流程等。招生简章报街道教育办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组织报名登记。各幼儿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报名登记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便于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充足时间安排报名登记办理事宜。
(四)确定录取名单。符合资格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符合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可采取分批次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抽签摇号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幼儿园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及时告知,如有疑问,应做好解释工作。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五)落实各类群体入园政策。上级下达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因公殉职干部子女等人群的教育优待人员名单,各幼儿园招生工作中予以优先安排。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各项政策,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政策宣传服务及资助,并按要求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助学生资格认定、审核,以及各类资助项目受助情况的录入、审核等工作。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属地有关规定入园。
(六)上报招生数据。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按要求做好招生数据汇总上报和新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在园幼儿学籍信息管理,建立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各幼儿园要采集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管理,并按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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