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关于对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规划验线测量技术服务问题的通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安排,佛山市须在4月15日前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为确保西南街道2022年度政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3月15日上午,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实操培训。街道各部门、事业单位、学校等50余名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通过网络在线直播方式进行,由市系统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是对项目交易系统全流程与操作进行讲解:包括采购人申报计划、选择代理机构、建标分包、编制采购需求、 审核采购文件、采购人代表授权与资格审查、评标、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讲解及相关问题答疑。通过演示,参会人员对系统操作流程有了更加直观、详尽地了解,演示结束后,参会人员就培训内容和操作细节与技术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
通过本次培训,各部门对系统更加了解、操作流程更加清晰,强化了各交易主体对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能力。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跟进电子交易系统推进情况,坚持以问题导向,进一步促进街道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落实国家、省节约资源的政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支持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根据《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开展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对象
(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2年1月公布的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二)节水型企业补助:2021年度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企业。
(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2021年度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获得“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企业。
(四)节能诊断服务补助:在2021年度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补助标准
(一)绿色示范项目补助
1.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按4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2.获得“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产品按9万元/个标准给予补助。
(二)节水型企业补助
获得“佛山市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按10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三)清洁生产审核补助
1.以全流程方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5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2.以简易流程方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2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四)节能诊断服务补助
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按完成节能诊断企业数量4万元/家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1.企业于2022年4月5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入“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入口进行申报。请各区通知名单中的企业(附件1)到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对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做好跟踪记录。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处理。
2.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银行账户(须为企业对公账户)、核对企业名称、补助金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3.企业如对项目信息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4月5日前,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申诉。
(二)审核推荐
各区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对项目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做好申诉审核工作,于4月12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和OA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将拟扶持项目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资金下达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附件:1.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拟扶持企业名单
2.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何璧君,电话:83385206)
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拟扶持企业名单.xls
附件下载:附件2.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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