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A-2022-D-E27199C0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大米类(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中医院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亲仁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3067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家瑜、何照新
电 话:0757-8272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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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顺德区殡仪馆寿衣寿被类和尸袋手套等杂货类物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SD)WZ0013
项目名称:顺德区殡仪馆寿衣寿被类和尸袋手套等杂货类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71,083.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件殡仪用品 (寿衣、被、枕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小件殡仪用品 (尸袋手套等杂货类物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件殡仪用品 (寿衣、被、枕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小件殡仪用品 (尸袋手套等杂货类物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样品提交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9:00,样品提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电子开标),样品提交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9:00,样品提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6.项目类别:货物类;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8.各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监管部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
联系方式:0757-2229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方式:0757-8626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260027
近日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在网上引起热议
将于今年2月施行的
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简称《四川办法》)
因取消了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生育数量
等限制条件而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规定,《四川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大家最关心的是,没有结婚也能办理生育登记?另外,“未婚先孕”生的孩子,能不能上户口,妈妈能否享受相关的生育津贴等。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发布期间征求意见的相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生育登记具体登记哪些内容?
该工作人员表示,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相关子女信息等。
另外,生育登记时,双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二、生育登记去哪登记?什么时候登记?
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也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生育前或生育后都可以办理登记。
三、办理生育登记是否取消了结婚限制?
该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这主要是更进一步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将生育登记中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本身是回归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
“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障妇幼服务更好的开展,并不是鼓励不结婚生孩子,完全是两回事。”
事实上,四川省卫健委在官方解读中已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作了简要说明——《四川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另外,也有群众有一个误解,说“非婚生育”的可以上户口了。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早在几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长期发展的相关规定和决定中,就已经取消了上户口的相关限制规定。
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消息指出,《四川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
还有很多人关心,如果没有结婚证,新生儿能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川省卫健委妇幼保健处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只要在医院出生且母亲已成年就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有没有结婚证并不影响办理,在医院相关窗口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
不过,记者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出生一件事”页面上显示,新生儿医院出生后,涉及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针接种、社保卡领取等多项服务,办理这些服务只需要提供四项材料中,除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外,还包括了结婚证。
为此,四川省卫健委妇幼保健处相关人员表示,在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如果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去医院窗口填写就可以办理,但如果按照网上“出生一件事”办理这些事项,确实需要结婚证明。
“可能是其他事项中需要结婚证,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办理是不需要结婚证。”
在此次《四川办法》受到关注之前
已有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
出台了类似措施或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广东办法》)正式实施。
广东省卫健委权威解读称,《广东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具体来看,《广东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明确了“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依据”,强调了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广东办法》也延续了此前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2022年6月,陕西省卫健委发布《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它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2022年8月,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其中,安徽省拟在办理生育登记时,不再受生育子女数量的限制,也不再受结婚登记的限制。
从公开文件信息来看
四川、广东、陕西等省份
上述新施行的生育登记措施
均为落实2021年中央提出的
“完善生育登记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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