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坐标抓落实 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禅城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29日,禅城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同党外人士座谈并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禅城区2022年党史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下一阶段工作;通报《区委五届四次全会重点任务分工安排》。区委书记严冰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以及同党外人士座谈并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饱含浓浓暖意,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扬顽强拼搏的正能量,共同创造和见证禅城的美好未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伟大成就,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禅城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2年,全区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成绩,全年实现GDP2283.81亿元,同比增长3.1%,五区排名第二。区委五届四次全会对2023年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打造“佛山之心”的目标、路径和工作安排。各单位要找准坐标,抓好落实,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纸上写的变成现实有的,特别是在制造业当家、创新中心强核打造、全域城市化、岭南广府文脉传承等方面力争取得新突破,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提振信心,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开创工作新局面,全力做好禅城各项工作。要增强“一刻也等不起”的紧迫感,区领导做好表率,带头谋在前、冲在前、干在前,强化“禅城铁军”的使命担当,努力形成履职尽责、铁责担当、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要拿出“不容半点敷衍”的认真劲,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工作铺排要细化到项、量化到月、具体到人。要立下“百分百完成任务”的军令状,学先进、补短板、促完成,把“禅城铁军”精神亮出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做到百分百按时按质完成。要画好同心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团结、引导和服务好民营企业人士,为全力打造“佛山之心”、建设“六最”现代化禅城贡献智慧和力量。
春节期间,佛山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环比大幅下降61.2%,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1月22日大年初一,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郑轲,市委副书记、市长白涛深入一线亲切慰问执勤警辅人员,希望全市公安机关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佛山公安压实工作责任,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和扎实过硬的举措,全力以赴开展春节安保工作。春节前夕,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春节安保工作部署会议,对春节安保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春节期间,佛山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坚守岗位,宁惠军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广大警辅人员连续奋战在一线,全力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净化春节期间社会风气,佛山公安全力推进社会治安“大扫除”“佛安2023”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大扫除”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73宗、破现案451宗,现案破案率同比上升6%,打掉盗抢犯罪团伙31个,追赃挽损约54.66万元。“佛安2023”1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群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刑拘51人,缴获涉案银行卡175张等一批涉案物品。此外,在春节前夕开展的破小案集中攻坚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8个,破案237宗,追赃挽损约38万元。
春节期间,佛山公安切实做好社会面整体防控,每日投入社会面防控警力1万余人次,启动“1、3、5分钟”快反圈、公安检查站、巡防路线,累计检查过往车辆2万余辆次。同时,强化大型活动监管、景区安全管控、危爆行业监管等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全市举办千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共135场次,活动现场均平稳有序;全面加强景区治安管控,根据实时人流情况调整安保措施,全市15个4A级旅游景区现场人流、交通秩序良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春节期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7家,有力打击烟花爆竹违法案件,对违规燃放群众进行批评教育,有效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佛山公安切实加强春运安保。在车流高峰时段,增派铁骑对全市17个易拥堵路段进行重点疏导管理,切实加强12个春运执勤点、16个交警执法站运作,全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滚动摸排清理农村地区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夜查酒驾、拼包车专项整治、摩电治理和重点车辆精准查缉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管控。春运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9.3万宗,其中酒驾醉驾873宗、超速342宗。春节期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6.2%,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魏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暂停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为保障缴费人权益,现决定将我市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三、2023年1月的职工增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四、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未恢复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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