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产业基地绿化租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现就2023年3月-2026年2月佛山市交通产业基地绿化租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3月-2026年2月佛山市交通产业基地绿化租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G2023(SZ)XZ0006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2054088.00元
四、招标内容:
五、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月20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1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六 )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佛山路桥置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志豪,0757-83939030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泰山路建设工程(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0〕76号、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泰山路建设工程(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交通协同治理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2020〕76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境内,北接三山大道,南至长江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泰山路(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泰山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线双向6车道。主线设计速度60km/h。
本项目包含交通协同治理工程及绿化工程:
(1)佛山市南海区泰山路建设工程(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交通协同治理工程:
本交通协同治理监控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多功能杆杆件、新型多功能公交站台结构构件、智慧设备、智慧信控系统等前端设施和杆件、智慧设施供配电工程、智慧设施联网工程、数据接入及安全,以及附属线缆等;交通协同治理附属工程包含杆件基础、管道、新型多功能公交站台基础、接线井、机箱机柜基础以及长江路、泰山路路口的管线、设备、基础、箱体、配电配网等。工程建安费约为18,370,872.49元。
(2)佛山市南海区泰山路建设工程(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栽植乔木、灌木、地被及给水管敷设。工程建安费约为3272955.65元。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的监理服务期详见上表。
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的增加或留守所产生的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在保修期(养护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人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如本项目工期延长,招标人不增加附加工作酬金。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29,476.28(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佛山市南海区泰山路建设工程(三山大道至长江路段)—交通协同治理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按监理规范应由监理人负责的平行检验(检测)(检测频率不少于15%);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
(1)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1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22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22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科创中心C7科技大厦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区工
电 话:0757-812899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农科所综合楼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7-86089118
传 真:0757-86089911
电子邮件:2051411927@qq.com
春节期间,佛山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环比大幅下降61.2%,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为进一步净化春节期间社会风气,佛山公安全力推进社会治安“大扫除”“佛安2023”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大扫除”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73宗、破现案451宗,现案破案率同比上升6%,打掉盗抢犯罪团伙31个,追赃挽损约54.66万元。“佛安2023”1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群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刑拘51人,缴获涉案银行卡175张等一批涉案物品。此外,在春节前夕开展的破小案集中攻坚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28个,破案237宗,追赃挽损约38万元。
春节期间,佛山公安切实做好社会面整体防控,每日投入社会面防控警力1万余人次,启动“1、3、5分钟”快反圈、公安检查站、巡防路线,累计检查过往车辆2万余辆次。同时,强化大型活动监管、景区安全管控、危爆行业监管等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全市举办千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共135场次,活动现场均平稳有序;全面加强景区治安管控,根据实时人流情况调整安保措施,全市15个4A级旅游景区现场人流、交通秩序良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春节期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7家,有力打击烟花爆竹违法案件,对违规燃放群众进行批评教育,有效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佛山公安切实加强春运安保。在车流高峰时段,增派铁骑对全市17个易拥堵路段进行重点疏导管理,切实加强12个春运执勤点、16个交警执法站运作,全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滚动摸排清理农村地区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夜查酒驾、拼包车专项整治、摩电治理和重点车辆精准查缉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管控。春运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9.3万宗,其中酒驾醉驾873宗、超速342宗。春节期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6.2%,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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